“这里就是斯坦索姆?”

    从永🔾歌森林的最南边离开,就到了斯坦索姆附近,这是一个繁荣而又和平的地方,被誉为洛丹伦的“北方明珠”。

    这里说起来是一🗍🚘个城镇,但其实却已经有一个王国大小了,港口兵营等等一应俱全,作为离奎尔萨拉斯最近的人类居住地,也经常会有一🐤些高😗🁢等精灵混入其中。

    此时,卡尔在交了一笔钱🄼🂹之后,已经进了斯坦索姆城内,他胯下骑着的是一只白色的陆行鸟,🖭🕶🎆这是凯尔萨斯给他的,这很有奎尔🖢🔒⛯萨拉斯精灵的风范。

    卡尔到斯坦索姆的目的很明确,其一,是为了得到🄫🀞关于那些兽人的情报,并且找到南下的最快方法;其二,就是打听那位传奇战🖢🔒⛯士的位置。

    时至今日,卡尔已经快要十五🎌🏬🝇了,但是他仍然没有把握能同时面对二三十🇸个高阶巨魔。

    人越多的地方,消息就越多,而人最多💻🗃的地方也肯定是那些🋍旅店。

    卡尔将陆行鸟拴在马厩附近,也不管那💻🗃里鸡飞狗跳,独自推开了旅店的门🇸。

    “叮铃铃”

    门上挂着一串风铃,旅店的老板看到他了:“哟,小伙子,还是个精灵,来来来,进☎来坐坐。”

    卡尔笑道:“啊,谢谢。”

    “喝点什么?”

    “啊,额,有什么推荐的吗?”

    老板看了看他的脸:“哦,看起来你还没有成年?不过个子挺高啊,这样吧,我这里有闪金镇的葡萄和🌢🀭牛奶,哦,⛸🟋还有西部荒野的面包,来点尝尝?”

    卡尔:“额,嗯,好的。”

    长久在银月城的贵族🀴生活,让他一下子很难适应与人交流。🋍

    不一会儿,老板就把东西拿来了。

    卡尔尝试着吃了两口,虽然不如银月城的食物精细,但却🙱🎈也还不错。

    他又抬头问道:“老板,如果我🚕想要往南边去,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吗?”

    老板为难道:“额,这个,我一辈子没有出过斯🔑⛢坦索姆,所以,额,你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