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脑子急速运转,开始心算。

    一箭之地,也就是大约200米距离。

    这个时代,骑兵全速跑过这段路程,大概需要30秒的时间。

    而持械的步兵,即使全速奔跑,也至少需要60秒。

    他回忆着,事先收集的资料里,这些擅长弓箭的突厥人,平均射速,普遍可以达到一分钟6箭。

    那就是说,如果单独让骑兵冲过这段路程,那骑兵们要承受三次齐射。

    而如果只是让被自己当成炮灰的日耳曼人冲过这段路程,那他们冲到对手阵前,将要承受6轮齐射。

    即使每轮齐射只有三成的命中率。

    6轮后,9万日耳曼人的伤亡也要达到将近五成。

    尽管这9万日耳曼人都是战兵和强壮的朝圣者,尽管他们被自己忽悠得“嗷嗷”直叫,似乎个个悍不畏死。

    但罗杰不认为他们在承受五成伤亡后还能战斗。

    估计三成的伤亡,就能让这些北方蛮子,重新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哭着喊着去找妈妈安慰。

    罗杰想,所以不能这样简单地使用炮灰。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们在冲入敌阵前,承受超过三次的齐射。

    他想,如果用骑兵打头阵冲锋,让日耳曼战士和朝圣者跟在后面。

    在敌人三轮齐射后,骑兵部队,就能冲进敌阵。

    他们即使不能一次冲垮敌军,也能在敌军中引起混乱。

    而被打乱了手脚的敌军弓箭手,肯定不能正常地射箭。

    那日耳曼战士和朝圣者,承受的压力,就可以小很多。

    等到这些步兵冲进敌阵,那就可以靠人数优势,打赢这场战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