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郑歌他们溜达着离开小吃街,闲逛起来。。

    喝了大概3两酒,感觉脑袋有些昏沉沉的。

    转头看了眼走路有些形的孟同峰,郑歌无语道:“我说,你这家伙,还行不行了?要不我先让人送你回去?”

    阿正、秦蕾,以及五六位保镖,都在后面不远跟着。一个招手,他们就能快速赶过来。

    “没事。”

    孟同峰使劲的晃晃脑袋,道:“郑哥你是不知道,公司刚成立那会儿,基本每周都要参加几场酒席,每次都是喝到吐,都习惯了。”

    郑歌吐了口气,应酬喝到吐的经历,前世他经历过,比如做销售的时候。

    可这一世,那种经历就少了。

    “那就散会儿步吧,酒吧就不用去了。”郑歌道。

    之前还安排,吃过晚饭去酒吧逛逛呢。

    看孟同峰那样子,酒吧怕是去不成了。

    “也行。”

    孟同峰晃晃脑袋。

    席梦也没意见,一路上她很少说话,基本都是郑歌和孟同峰两个大男人在说,她就在一旁默默听着。

    ……

    晚上9点多,郑歌让阿正安排司机,送孟同峰回家。

    郑歌则来到了席梦家。

    其实郑歌在江南市,已经买了房子的。可每次来江南市,依然住在席梦家,都已经习惯了。至于这边买的那套别墅,他连去都还没去过。

    来到席梦家,还是老样子。

    “怎么没换套房子?”郑歌看着四周,房子在高档小区,安保工作不错,可对席梦现在的身份,却不那么搭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