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森林之王像驴子那样背负东西是对老虎最大的侮辱。但考虑到背的是它的食物,便是老虎自己也不怎么排斥了。

    林实尽管知道人不能贪心,但想到部落里那些似乎永远吃不饱的孩子们,他还是狠狠心塞满了自己的背筐后,再在老虎背上挂了两大串大雁。

    只是这样一来,一人一虎在荒野里就走得十分艰难了。

    他们从早晨走到中午,才走了不到行程的一半。照这个速度,天黑也可能走不回部落了。

    直到林实在河畔见到了一群麋鹿。

    “我想到一个笑话,我知道你听不懂,但我还是要说……”林实让老虎躲在草丛里,自己折下了很多嫩草一捆捆绑好,而后远远扔到河畔去。在等着麋鹿去吃草的时刻,他在老虎的耳边喃喃低语。

    “话说有一天,麋鹿给兔子打电话说‘兔子兔子,我迷路啦!’兔子说,‘麋鹿麋鹿,我是兔子。’哈哈哈……好笑吧,你听不懂,哈哈哈。”

    春夏之时,到处都是嫩草,麋鹿上当的可能性不高,不过林实和老虎在远处等了半天,总算是看到两头麋鹿无意间吃到了几捆嫩草。

    林实按着老虎继续卧在草丛里,自己拎着两截草绳上前而去,没有多久便像牵驴子一样,把两头麋鹿牵了过来。

    这一刻,应该写进历史。

    麋鹿自古就被赋予了某种神奇的意义。在史前的这个时代里,它更被赋予了更多神奇的象征。

    椿生部落除了老姆手持的大骨棒子,还留了几个麋鹿带角头骨。这些东西被放在山洞的深处密不示人。

    这一日山洞前的空地上烧了一个庞大的火堆,老姆便将两个麋鹿的带角头骨搬了出来,放在火堆的前面。

    林实用过的一些物品被放入了火堆,包括那块他炒过菜的石板。

    等着火光暗淡,灰烬冷却的时刻,老姆扶着两个带角头骨道“要是地方找好了,把这两副角也放在那边。”

    “找好了的,就在他母亲的那块地旁边。”领椿应答着。

    老姆默哀一阵,继续道“我算是违忌了。他年岁不足,不应该在近处焚烧的。”

    “这也没有什么。他也不在这个地方。”领椿开解着。

    老姆哀叹道“便是因为这个,我才要把这两副角留给他。你们也不要嫉恨。我看他钓鱼编织或者救乌雕,所用手法统统超过我所见之人,荆部落号称巧手,也不见他们编出这些来,朝象人自称通兽,也不能将大象这般带回来。据我所知,仅有传说里的椿祖有这些本事。”

    “这两副角,一来替他身骨。二来,也是我昨夜梦境里有些预兆——我梦到他将回生,从椿树上下来,有两头麋鹿引领他向我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