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巨子腹的儿子杀了人,虽得到秦惠王的宽恕,但仍坚持“杀人者死”的“墨者之法”。

    按墨家的规定,被派往各国做官的墨者,必须推行墨家的政治主张;行不通时宁可辞职。另外,做官的墨者要向团体捐献俸禄,做到“有财相分”。当首领的要以身作则。

    墨家是一个有领袖、有学说、有组织的学派,他们有强烈的社会实践情神。

    墨者们吃苦耐劳、严于律己,把维护公理与道义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墨者大多是有知识的劳动者。

    战国后期,墨家汇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几何学、几何光学、静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

    前期墨家在战国初即有很大影响,与杨朱学派并称显学。它的社会伦理思想以兼爱为核心,提倡“兼以易别”,反对儒家所强调的社会等级观念。

    它提出“兼相爱,交相利”,以尚贤、尚同、节用、节葬作为治国方法。它还反对当时的兼并战争,提出非攻的主张。它主张非命、天志、明鬼,一方面否定天命,同时又承认鬼神的存在。

    前期墨家在认识论方面提出了以经验为基础的认识方法,主张“闻之见之”、“取实与名”。

    它提出三表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方法。三表:墨子提出的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三表即“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即以历史记载的古代圣王的历史经验为依据。

    “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即以众人的感觉经验为依据。“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即以政治实践的结果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依据。

    这是中国哲学史上最早提出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命题,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