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1日是西方传统意义上的愚人节,在这一天人们都会相互之间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或者恶作剧,至于被捉弄的对象也大多会一笑了之,不会真的放在心上。
而就在这天的下午一点,“神话”组合的junjin在其他成员以及父母的陪同下,单方面召开了对外新闻发布会,面对着众多媒体,他陈述了自己近一年来被人电话敲诈和恐吓的全部事实。
junjin面对着镜头,脸上带着七分哀伤三分无奈的表情,嗓音嘶哑着说道:“觉得我自己羞耻到如果有老鼠洞的话都想藏进去这种程度,男人也是人,也有羞耻心的…不是罪人却成为了罪人,现在想安静的生活,会害怕见人…从受到胁迫开始,觉得前途一片黑暗,也流了很多眼泪…不管怎么样,发生了这种事情,真的觉得非常对不起广大支持我的歌迷们!!”说着,他拿起纸巾擦拭着自己的眼角,并站起身来向着镜头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我是神话的成员,不想再因为这件事给成员们带来更多损害,所以不希望此事件扩大到需要警察介入的地步,我决定~~放弃对他们的起诉!!”(ps:这里junjin的话基本摘自于网络)
junjin的这则新闻成了当天众多报纸的头版头条,许多关注此事的人,尤其是神话的粉丝们一开始还以为这只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但深入了解后才知道这则消息没有掺杂任何的水分,连警察局局长都出面证实了此信息的真实性,也就不用他人来继续质疑了。
暂且不谈外界以及娱乐圈因为此消息而掀起了如何大的波澜,就说揭开了这片丑恶伤疤的始作俑者——崔珍龙,他是直到晚上在家中观看电视新闻后,才知道了此事件的全部经过,一时对于junjin的观感上有些复杂,也有些不以为然,一方面junjin这个事件中的唯一受害者确实值得同情,一年来独自承受的心理压力与折磨是可想而知,没有彻底精神崩溃已经算得上他内心强大坚韧了;而另一方面,在出现这样的严重问题时,他却没有第一时间告诉身边任何亲人、队友或者采取报警的方式,这且不谈,现在事件曝光后,junjin竟然还主动放弃起诉那几个人渣?!这要评价他是愚蠢好呢?还是善良好呢?
本来韩国的法律就已经够操/蛋的了,就比如明明在韩国的刑法中有死刑这一条,但自从97年之后,就再也没有执行过了,法律的威慑力作用被大大削弱了下去。崔珍龙对于junjin的如此做法是完全的不认同,他作为一个受害人,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还主动放弃起诉,就相当于在大庭广众下纵容了那些犯罪分子!!
这该说什么好呢?韩国会有那么多anti,尤其是那些有严重暴力和犯罪倾向的anti们都是这么被惯出来的,他们这些人明面上打着各类旗号或名目招摇过市,暗中却是为了自己的偏执或私欲而去伤害他人,而当这些人的犯罪过程已成既定事实时,又伪装出另一副嘴脸,借着anti的身份与名义取得被害人的“原谅”,从而逃避了法律的问责。
这就好比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对于那些患有精神病的杀人犯,都不予追究法律责任的态度那是差不多一个道理。“精神病史”这四字成了许多犯罪分子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一种手段、一个避风港。
大家还记得岛国电影《**》吗?主角“夜神月”在得到那个神奇笔记之后,写上的第一个人名就是一个被无罪释放,有精神病史的杀人犯!!虽然这是一部改编自同名漫画的商业电影,但其中也隐晦的表达着对于现代法律上某些不健全方面的严正控诉。
对于这件事情的始末,虽说心中有些不舒服,但崔珍龙也没打算继续搅合进这件事情里去,毕竟此事件跟他本人完全没有任何关系,而无论因为何种理由或借口,一切的选择都是junjin自己所决定的,崔珍龙没必要狗拿耗子,去多管这等闲事。
看完这段新闻之后,他靠坐在沙发上,掏出自己的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就按下了通话键:“满叔,晚上好啊!!噢~~不对,美国那里应该是早上了才对,我要跟您说‘早安’才对啊!”
“哈哈哈~~珍龙你这个臭小子是在调侃满叔我吗?今天怎么舍得打电话给我了?不用去陪你的小女朋友吗?”话筒中传来了李秀满那爽朗的笑声,完全让人听不出来他是个出逃美国的待罪之人。
对于对方知道了自己有女友这件事情,崔珍龙一点都没感觉到意外,李秀满是什么人?这是个在商场上滚打摸爬了数十年的老狐狸,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啊?别看他离开了韩国一年多时间,但是在s.公司的掌控力却并没有削弱多少,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逃不出他的耳目。
崔珍龙可没那么多工夫和他瞎墨迹,要知道国际长途的收费可是很贵的啊!!男孩儿直接单刀直入的开口说道:“满叔,我要‘s’…”
他口中所说的“s”,全名叫做star/orld.eai,这是一家挂靠在s.公司名下的娱乐分公司。说是分公司,但事实上除了这个名义之外,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上的关系,在财务、人事、资源等方面都是独立运作,互不统属,唯一还息息相关的一点,就是这家公司的创始人是李秀满的亲大哥——李洙英,也就是未来少女时代活力素sunny的父亲,而且认真说起来,目前这位抓鸡少女就是在这家s公司做着长达九年的练习生生涯。(ps:作者写到这里,忍不住要向韩错大大致敬一下!!)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之后,才悠悠传来了李秀满的话语声:“崔珍龙你要知道,‘s’它并不属于我,或者说并不属于s.,它…是我大哥的。”
“关于这一点我当然清楚,只是想让满叔您帮着我劝一劝您的大哥出售他手中的‘s’,这一点总可以办到吧?如果这件事情成了,就算我们c.p.c公司欠您一个人情”这些话倒不是崔珍龙随口说说的,虽然他现在把大部分目光都瞄准了那家名字有些坑爹的“tj”公司,但确实对“s”也有些想法,公司社长李洙英本身就是资深音乐人,多年来在韩国歌谣界所积累下的人脉那是不可同日而语,只要他肯来,崔珍龙可以用音乐公司社长职务虚位以待的。
再者,“s”在02年的时候还独立推出了一个女子艺人团体“sugar”,虽然在音乐成绩方面有些不温不火,但是崔珍龙可是清楚记得,其中的成员之一黄静茵,未来在演员这条道路上倒是走得颇为稳健。光凭着这两点,在崔珍龙看来,全资收购“s”怎么都是不会亏的。
“‘s’是我大哥的全部心血,他是不会同意出售的!”李秀满断然拒绝道。
“满叔您就不再继续考虑一下了吗?”
而就在这天的下午一点,“神话”组合的junjin在其他成员以及父母的陪同下,单方面召开了对外新闻发布会,面对着众多媒体,他陈述了自己近一年来被人电话敲诈和恐吓的全部事实。
junjin面对着镜头,脸上带着七分哀伤三分无奈的表情,嗓音嘶哑着说道:“觉得我自己羞耻到如果有老鼠洞的话都想藏进去这种程度,男人也是人,也有羞耻心的…不是罪人却成为了罪人,现在想安静的生活,会害怕见人…从受到胁迫开始,觉得前途一片黑暗,也流了很多眼泪…不管怎么样,发生了这种事情,真的觉得非常对不起广大支持我的歌迷们!!”说着,他拿起纸巾擦拭着自己的眼角,并站起身来向着镜头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我是神话的成员,不想再因为这件事给成员们带来更多损害,所以不希望此事件扩大到需要警察介入的地步,我决定~~放弃对他们的起诉!!”(ps:这里junjin的话基本摘自于网络)
junjin的这则新闻成了当天众多报纸的头版头条,许多关注此事的人,尤其是神话的粉丝们一开始还以为这只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但深入了解后才知道这则消息没有掺杂任何的水分,连警察局局长都出面证实了此信息的真实性,也就不用他人来继续质疑了。
暂且不谈外界以及娱乐圈因为此消息而掀起了如何大的波澜,就说揭开了这片丑恶伤疤的始作俑者——崔珍龙,他是直到晚上在家中观看电视新闻后,才知道了此事件的全部经过,一时对于junjin的观感上有些复杂,也有些不以为然,一方面junjin这个事件中的唯一受害者确实值得同情,一年来独自承受的心理压力与折磨是可想而知,没有彻底精神崩溃已经算得上他内心强大坚韧了;而另一方面,在出现这样的严重问题时,他却没有第一时间告诉身边任何亲人、队友或者采取报警的方式,这且不谈,现在事件曝光后,junjin竟然还主动放弃起诉那几个人渣?!这要评价他是愚蠢好呢?还是善良好呢?
本来韩国的法律就已经够操/蛋的了,就比如明明在韩国的刑法中有死刑这一条,但自从97年之后,就再也没有执行过了,法律的威慑力作用被大大削弱了下去。崔珍龙对于junjin的如此做法是完全的不认同,他作为一个受害人,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还主动放弃起诉,就相当于在大庭广众下纵容了那些犯罪分子!!
这该说什么好呢?韩国会有那么多anti,尤其是那些有严重暴力和犯罪倾向的anti们都是这么被惯出来的,他们这些人明面上打着各类旗号或名目招摇过市,暗中却是为了自己的偏执或私欲而去伤害他人,而当这些人的犯罪过程已成既定事实时,又伪装出另一副嘴脸,借着anti的身份与名义取得被害人的“原谅”,从而逃避了法律的问责。
这就好比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对于那些患有精神病的杀人犯,都不予追究法律责任的态度那是差不多一个道理。“精神病史”这四字成了许多犯罪分子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一种手段、一个避风港。
大家还记得岛国电影《**》吗?主角“夜神月”在得到那个神奇笔记之后,写上的第一个人名就是一个被无罪释放,有精神病史的杀人犯!!虽然这是一部改编自同名漫画的商业电影,但其中也隐晦的表达着对于现代法律上某些不健全方面的严正控诉。
对于这件事情的始末,虽说心中有些不舒服,但崔珍龙也没打算继续搅合进这件事情里去,毕竟此事件跟他本人完全没有任何关系,而无论因为何种理由或借口,一切的选择都是junjin自己所决定的,崔珍龙没必要狗拿耗子,去多管这等闲事。
看完这段新闻之后,他靠坐在沙发上,掏出自己的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就按下了通话键:“满叔,晚上好啊!!噢~~不对,美国那里应该是早上了才对,我要跟您说‘早安’才对啊!”
“哈哈哈~~珍龙你这个臭小子是在调侃满叔我吗?今天怎么舍得打电话给我了?不用去陪你的小女朋友吗?”话筒中传来了李秀满那爽朗的笑声,完全让人听不出来他是个出逃美国的待罪之人。
对于对方知道了自己有女友这件事情,崔珍龙一点都没感觉到意外,李秀满是什么人?这是个在商场上滚打摸爬了数十年的老狐狸,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啊?别看他离开了韩国一年多时间,但是在s.公司的掌控力却并没有削弱多少,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逃不出他的耳目。
崔珍龙可没那么多工夫和他瞎墨迹,要知道国际长途的收费可是很贵的啊!!男孩儿直接单刀直入的开口说道:“满叔,我要‘s’…”
他口中所说的“s”,全名叫做star/orld.eai,这是一家挂靠在s.公司名下的娱乐分公司。说是分公司,但事实上除了这个名义之外,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上的关系,在财务、人事、资源等方面都是独立运作,互不统属,唯一还息息相关的一点,就是这家公司的创始人是李秀满的亲大哥——李洙英,也就是未来少女时代活力素sunny的父亲,而且认真说起来,目前这位抓鸡少女就是在这家s公司做着长达九年的练习生生涯。(ps:作者写到这里,忍不住要向韩错大大致敬一下!!)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之后,才悠悠传来了李秀满的话语声:“崔珍龙你要知道,‘s’它并不属于我,或者说并不属于s.,它…是我大哥的。”
“关于这一点我当然清楚,只是想让满叔您帮着我劝一劝您的大哥出售他手中的‘s’,这一点总可以办到吧?如果这件事情成了,就算我们c.p.c公司欠您一个人情”这些话倒不是崔珍龙随口说说的,虽然他现在把大部分目光都瞄准了那家名字有些坑爹的“tj”公司,但确实对“s”也有些想法,公司社长李洙英本身就是资深音乐人,多年来在韩国歌谣界所积累下的人脉那是不可同日而语,只要他肯来,崔珍龙可以用音乐公司社长职务虚位以待的。
再者,“s”在02年的时候还独立推出了一个女子艺人团体“sugar”,虽然在音乐成绩方面有些不温不火,但是崔珍龙可是清楚记得,其中的成员之一黄静茵,未来在演员这条道路上倒是走得颇为稳健。光凭着这两点,在崔珍龙看来,全资收购“s”怎么都是不会亏的。
“‘s’是我大哥的全部心血,他是不会同意出售的!”李秀满断然拒绝道。
“满叔您就不再继续考虑一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