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皱着眉,慢慢后退。

    “他是异食癖,你不要理他。”不远处,一个人对我道。

    这人30来岁,留着寸头,眼睛很明亮。

    我给他发了根烟,和他聊了起来。

    这个幻境所处的时间线,是上世纪1994年,那时我还没出生,但我曾听老辈人说起过,那是个并不太平的年代。

    那时车匪路霸横行,司机是最高危的职业,甚至有段时间,平均每十个司机里,就会有三人死于非命。

    九十年代初,东北这边有很多人,靠着和罗斯人做生意,一夜间成了暴发户,他们去南方进货,卖给最北边的罗斯人,这中间的利润肥到让人不敢置信。

    那时进货用的都是现金,一个人带百八十万的现金出远门,是很不安全的,所以东北这边的生意人,多会请一到两个保镖陪同。

    于是保镖杀主劫财的案件,一时间此起彼伏,大批生意人惨死在了异乡。

    这些事奶奶和老姨都知道,她们当年就有朋友做生意,被人在外地杀害的。

    但那时的社会,要比现在有人情味,路上有老人摔倒,人们是真的敢上去扶的。

    也比现在的人更有血性。

    和人发生口角,被对方殴打时,也是一定敢奋起反抗的,不像当代的脆皮年轻人,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的信条,被深深刻在了骨子里,怕被定性为互殴,所以不还手,天真指望着后续获得大额赔偿,提车提房什么的。

    干脆连挡都不要挡了。

    结果被人当场活活打死。

    多冤啊?

    说到血性,我曾看过一个境外视频,一个同胞在纽城地铁,被几个黑皮肤围殴,他被人从后面抱住双臂,他们边轮流猛扇他耳光,往他脸上吐痰,边拍照取笑留念。

    当时这个同胞,像极了即将被屠宰的羔羊,脸上没有丝毫惊恐和愤怒,而是写满了深深的麻木和愚昧,那种麻木是雕刻在灵魂里的,是几辈子都洗不掉的。

    他把从国内养出来的乖巧奴性,带到了国外,可惜,那里并不奉行打赢打输以及互殴的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