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平这才发现,自己的脚,正踩在一个中年汉子的脸上!

    卧槽!

    这咋还躺着一个人呢!

    碰瓷这项职业……历史这么悠久吗?

    这位大哥一把抓住孙建平的脚腕子扔到一边,把身上的老羊皮大袄又裹了裹,身子蜷缩成虾米状,扣紧狗皮帽子,继续睡。

    孙建平讪讪收回脚,借着清冷的月光,看到这人面前放着一堆东西,亮闪闪的扎眼,他蹲下来,拿起一个看了看,又放在耳边,屈起手指弹了一下。

    上好的细瓷大碗,不知道这货是从哪弄来的。

    “大哥,碗咋卖的?”孙建平想起月月和兴文两个小淘气把家里的碗打碎不少,是该补充一些了。

    “三毛一个,自己挑!”这汉子仍旧躺在地上,连动都没动一下。

    擦!

    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做生意的!

    你以为你是供销社啊!

    牛逼个毛!

    借着清冷的月光,孙建平拿起几个碗比量了一下,挑了几个品相较好的,掏出一块五毛钱递过去。

    那汉子伸出一只手,把钱接过来,塞进口袋里,冲孙建平摆摆手,示意他抓紧走,别打搅自己的美梦。

    孙建平白了他一眼,摞起五个大碗,夹在腋下,匆匆向鬼市外面走去。

    张子义也正好把猎物卖完,他一身轻松的站起来,照着呼呼大睡的儿子踢了一脚,“老大起来了,回家去!”

    “还回啊?”孙建平看看天色,月亮已经沉入西天,凌晨三点,正是鬼呲牙的时候,寒气打透棉大衣,冻得他舌头都有些打结了。

    枣红马也冻得直淌鼻涕,张子义摸了摸口袋里为数不多的票子,再看看小脸煞白,冻得直跺脚的儿子,叹一口气,“那去招待所看看还有没有空位,对付半宿……”

    “爹太好了我长这么大还没住过招待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