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维拉王国地处内地,远海,夏热冬寒,和他所习惯的那种地中海气候大不相同,花期也有点偏差,农耕文明的风土人情与他所习惯的又是一层偏差。如果作为旅行,阿斯蒙德根本不会不远万里地去往这个国家。
这个国家强大、富饶、繁荣昌盛,国王兰伯特声名远扬,是个战马上的皇帝。但一个精明能干的统治者不是国家存续如此之久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应该是由刘易斯家族历代守护的沧月珠。而这也是他所研究的新魔法的材料,因而他不得不去。
他是独来独往惯了的人,因而只身前往,也没做开战的准备,只想着用魅魔最熟悉、最普通的方式混进去。他运气不错,碰上了外出打猎的国王,以一个重伤的魅魔的身份被他领进了宫,做了私宠。
人类与魔物的关系复杂,但各地区对魔物的宽容度也按照种类、实力等有所偏差,没有明文规定但大致心照不宣。魅魔这种东西自然是为人所接受的,尤其越强的国家,接受度也越高,尽管也多是中低级的存在。他嘛,带了束缚器,也归在安全的范畴里。
也许出于方便,也许出于美观,总之兰伯特允许了他继续穿着他所爱的白色长袍,尽管他曾嘲讽他是把床单披在了身上,但阿斯蒙德知道他喜欢,从他带着欲望的眼神里,从他炽热的急切的吻里。
兰伯特限制他的行动区域,但王宫大部分地方还是可以去的,给他上了环以后,也就允了他不喜欢侍从待在近旁的小小癖好了。他常常去花园里坐坐,王宫的花园有一处地方专门种了一片玫瑰,纯种的、杂交的,能种活的应有尽有,据说是前皇后留下的。玫瑰丛里还修了个精致的白色小亭,玫瑰的藤蔓缠绕在栏杆上,装点着亭子,很有点浪漫气息。
他喜欢待在玫瑰花里,待在属于自己的味道里。魅魔的身上都会带着点独特的气息,基本可以作为辨认身份的信息素,不过只有他们之间或其他一些嗅觉灵敏的种族才能清晰分辨出那种同一种花的主调里细微的差异。
那应该是在六月初的时候,太阳还不算特别烈的,每天没事,他独自一人喝着葡萄酒,隐在玫瑰里,悠闲地晒着太阳,染着身阳光下的醉酒的玫瑰味回去。
他一个人待到第七天的时候,来了个十七八岁的青年,长得很像兰伯特,除了那头深金色的头发,他穿件宽松的白衬衣,领口敞开,微微露出点胸肌来,高腰的黑色紧身长裤,小麦肤色,看上去健康、阳光。那就是安格斯了,十几年前的安格斯。
他记得他那时喝得带上了四五分的醉意。
安格斯站住了脚,眨了眨那双掺着绿的湖蓝色的眼,有些错愕,旋即便礼貌地低下头,说,对不起,打扰了。
这个国家强大、富饶、繁荣昌盛,国王兰伯特声名远扬,是个战马上的皇帝。但一个精明能干的统治者不是国家存续如此之久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应该是由刘易斯家族历代守护的沧月珠。而这也是他所研究的新魔法的材料,因而他不得不去。
他是独来独往惯了的人,因而只身前往,也没做开战的准备,只想着用魅魔最熟悉、最普通的方式混进去。他运气不错,碰上了外出打猎的国王,以一个重伤的魅魔的身份被他领进了宫,做了私宠。
人类与魔物的关系复杂,但各地区对魔物的宽容度也按照种类、实力等有所偏差,没有明文规定但大致心照不宣。魅魔这种东西自然是为人所接受的,尤其越强的国家,接受度也越高,尽管也多是中低级的存在。他嘛,带了束缚器,也归在安全的范畴里。
也许出于方便,也许出于美观,总之兰伯特允许了他继续穿着他所爱的白色长袍,尽管他曾嘲讽他是把床单披在了身上,但阿斯蒙德知道他喜欢,从他带着欲望的眼神里,从他炽热的急切的吻里。
兰伯特限制他的行动区域,但王宫大部分地方还是可以去的,给他上了环以后,也就允了他不喜欢侍从待在近旁的小小癖好了。他常常去花园里坐坐,王宫的花园有一处地方专门种了一片玫瑰,纯种的、杂交的,能种活的应有尽有,据说是前皇后留下的。玫瑰丛里还修了个精致的白色小亭,玫瑰的藤蔓缠绕在栏杆上,装点着亭子,很有点浪漫气息。
他喜欢待在玫瑰花里,待在属于自己的味道里。魅魔的身上都会带着点独特的气息,基本可以作为辨认身份的信息素,不过只有他们之间或其他一些嗅觉灵敏的种族才能清晰分辨出那种同一种花的主调里细微的差异。
那应该是在六月初的时候,太阳还不算特别烈的,每天没事,他独自一人喝着葡萄酒,隐在玫瑰里,悠闲地晒着太阳,染着身阳光下的醉酒的玫瑰味回去。
他一个人待到第七天的时候,来了个十七八岁的青年,长得很像兰伯特,除了那头深金色的头发,他穿件宽松的白衬衣,领口敞开,微微露出点胸肌来,高腰的黑色紧身长裤,小麦肤色,看上去健康、阳光。那就是安格斯了,十几年前的安格斯。
他记得他那时喝得带上了四五分的醉意。
安格斯站住了脚,眨了眨那双掺着绿的湖蓝色的眼,有些错愕,旋即便礼貌地低下头,说,对不起,打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