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如此这般。
李子凡一来不用自己花钱买菜;
二来不用费时费力去做饭;
三来又能畅快的享用美食。
何乐而不为呢?
不是李子凡心甘情愿的要被李梦允监视,只是她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而且通过这一周发生的事情,李子凡想清楚的一件事。
那就是他为什么非要跟李梦允分个你我呢?
他完全没必要和李梦允分个你我啊!
只要他和李梦允不分你我,那李梦允的东西也就是他的东西,四舍五入,他也是百万富翁了啊!
一起出去吃饭只能算是一个引子,日后他有任何想要的东西、任何想玩的活动、任何想去的地方……
只要把李梦允带在身边一起去,那就通通是所见即所得。
毕竟他们两个人出门,那全场的一切消费,肯定全部都由李大小姐买单。
至于他之前纠结的零用钱问题……
现在想想可真是可笑。
他的零用钱是三百还是六百、是一个亿亦或是干脆一毛没有,对于他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呢?
只要我压根儿没有花钱的地方,那这钱对于我来说就完全没用!
当然了……如果真有的一个亿的零花钱的话,那肯定还是有区别的,不过不可能有就是了。
但是怎么说呢,像这样天天下馆子确实美滋滋,可也存在不小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