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岳带着林恒回到他家,从屋里拿出来了一个篮子,里面装了一些紫色和红色的水晶石。

    林恒看了看,又翻了翻,完全认不出来,开口询问道:“这是哪儿挖的?”

    这东西严格来说不能算是石头,而是像某种晶体,有两块看起来半透明呈现漂亮的紫色,上面还有一些四面体,很是光滑。

    林岳嘿嘿一笑道:“我今天和你嫂子去山上挖山药和葛根的时候偶然遇到的。”

    停顿了一下他继续道:“当时在小溪边上挖山药挖出来的,不知道附近还有没有,你说这东西能卖钱不?”

    听到这话林恒大概明白了,又看了看道:“这应该是某种水晶,肯定能卖一点钱,但是具体的不好说,咱们这里估计也没有买家。”

    水晶这东西挺多的,一般只有那种品质特别高的才值钱,他大哥这几块颜色看起来挺漂亮,就是不够通透。

    林恒的话让林岳有点失望:“这样啊,我还以为能卖点钱呢。”

    受林恒的影响,他也很想赚钱,天天在这山里挖药材,找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你收着,以后找个识货的人问问,说不定是啥珍惜矿石。”林恒笑着说,不过对此并不抱希望。

    “好,就算不值钱也没事,最起码看着漂亮。”

    林岳说了一句,又拿出一块递给林恒:“给,你也拿一块回去玩玩。”

    “好嘞。”

    林恒也没推辞,笑着接了过去,小时候他大哥弄到好东西了也总会分给他一些。

    但他今天进城却没怎么给大哥大嫂买礼物,只是给三个侄儿一人买了一件上衣。

    倒不是他舍不得钱,而是他大哥也有尊严,自己这样买会让他没办法和自己相处的。他应该做的是带他做个什么,让他自己赚到钱,而不是施舍。

    就像是之前帮他把挖的山药卖了一样。

    林恒把玩了一会儿这紫色水晶,笑着说:“其实这东西你可以再去找找,越奇形怪状价值越高,现在卖不出去以后肯定可以。”

    “好,那我回头再去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