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ife带着食人部落,估计很快就能把那群家伙引过来。”

    “就一天时间啊……”

    牛头嘴角浮现一抹笑意。

    一天时间,他们默契配合,把被诺奇人杀得丢盔弃甲的食人部落重新整合起来。

    对于饮毛茹血的食人种族来说,什么利益什么承诺都不需要。

    只要刀够硬,就能驱使他们做事。

    食人部落得到了小高中生的装备,涂抹毒药的弓弩,在丛林里简直是降维打击,无往不利。

    长矛需要臂力抛掷,可弓弩只要打得准,伤害和效率不知道是长矛的多少倍。

    一天之内,在诺奇人循规矩蹈占领卡利亚部落的时候,他们已经拿下丛林大多数资源点了。

    “诺奇部落的林原确实有点意思,可惜她不知道真正的戮命人是什么样子。”

    牛头脸上浮现一分惋惜:

    “善良只会碍事。”

    “整个丛林的资源点都集中在我们手上,像她这样,选个弱小的部落慢慢征战,效率是很低的。”

    “假如像我们这样,一开始就选择食人部落当刀,快速侵占整个丛林,或许我们要动手,还要考虑一下。”

    “但是嘛……”

    牛头厚厚的嘴唇弯起。

    “目前的部落力量差距太大,诺奇部落对上装备精良的食人部落,只会像羔羊遇上豺狼,毫无还手之力。”

    “林原对上我们,也是这样。”

    萧钱笑嘻嘻地指了指远方燃起火光的位置:

    “动作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