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同和静静地站在桌前,手中的钢笔宛如游龙般在纸张上舞动。

    写字的速度很慢,仿佛将全部的精力都倾注到了笔下。

    每一笔、每一划都流畅自然,犹如行云流水。

    不夸张的说,简直和电脑体一样,工整漂亮得可怕。

    这还是用左手写的。

    众人围在一旁,惊叹声此起彼伏。

    他们瞪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没想到自己的师父还有这一手,平常倒是不显山不露水的。

    还有刚才他明明还和温余说什么左手写字不太方便。

    老凡尔赛了。

    这钢笔字简直是艺术品。

    不敢想象师父他老人家的毛笔字又是何种境界。

    钢笔字比起毛笔字会差点意境方面的意思。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和注意力都在婚书上。

    有的人微微张着嘴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如何表达;有的书法爱好者则激动地搓着手,眼中闪烁着钦佩的光芒。

    这要不是师父写给湛明两人的婚书,他们说什么都要抢一抢。

    不过没关系,师父人还在,明天必须求着他写几幅字。

    “掌门的钢笔字写得真是出神入化啊!”终于,有人忍不住赞叹道。

    “是啊,如此精湛的技艺,实属罕见!”另一个人附和着。

    “没想到师父用左手写字也能如此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