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翎和无墨并未走远。

    她们穿行至山林另一头。这里远离官道,猎物明显更多,不时有兔子、野鸡在灌木丛间隐现。

    无墨回头,看向来时的方向:“小姐,那些都是什么人?”

    看着可真有气势,震得她都不敢吭声。

    霍翎低头瞅着那只兔子,随口应道:“那一行人气度不凡,又都是一人两马,明显是长途奔袭的架势。若我所料不错,他们应是自京师而来,途径永安县,往前线去。”

    无墨恍然:“那位送小姐兔子的公子,就是表少爷说的贵人?表少爷不是明日一早才启程去前线吗,他们怎么到得这么快。”

    霍翎倒是不意外,她从腰侧抽出匕首,慢慢贴近兔子的脖颈。

    许是感觉到了匕首的森冷,兔子后腿蹬得愈发厉害。

    霍翎早有准备,双手都极稳。

    无墨目瞪口呆,语气都有些结巴:“小、小姐,你要杀了它?”

    霍翎刀进刀出,兔子脖间洇出一条暗红血线,她用力甩了两下刀柄:“难道你想养着?”

    无墨:“……”

    也对,养兔子多麻烦啊。她们以前出来打猎,抓到兔子都是直接杀了。

    可这只兔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无墨就是下意识觉得,这只兔子与其它兔子不太一样。

    霍翎仿佛看穿了她的想法,将慢慢失去挣扎力气的兔子丢进竹筐里:“他人随手送出的东西,不必太当回事。”

    无墨愣愣点了下头,突然又注意到一个细节,指着霍翎握刀的右手:“小姐,你系在腕上的那根发带呢,是不是不小心弄丢了?”

    比起簪子一类的首饰,霍翎更喜欢用发带来束发。

    每次缝制衣物时,霍翎都会叮嘱裁缝,做完衣服后,再用余下的料子多做两条发带。因她单名一个“翎”,发带尾端会绣上一片轻羽。

    为了防止突发情况,霍翎出门时都会在手腕上多系一根发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