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真价实!"

    州判的脸色一会儿白一会儿红,显得进退两难。

    知府是从职级七品的文官,明朝自"土木之变"后,文官的地位远超武将,尽管对方只是锦衣卫的一个百户,官秩正六品,但毕竟比自己位高权重。

    虽说这官职是世袭而来,实权不足,却也比他的品级更高。

    在朝廷和官场中,这种地位并无实际意义,但在正式场合,规矩不能乱。

    幸亏事先听取了幕僚的建议,没有鲁莽行事,否则局面将难以收拾。虽然无法用威吓的手段,但事情还得继续处理。

    州府官员瞥了一眼书记官,再次沉声道:“有人指控你企图用火药杀人!”

    “带证人!”幕僚在州府背后焦急地喊道。

    只见二人疾步上堂。

    仔细一看,原来是熟面孔,横肉脸的李三和狡猾的军师庞光。

    他们看到厅堂上捕快和皂隶分列两旁,州府官员高坐在上,幕僚和书记官侍立一旁,威严十足,不禁双腿发软,连忙鞠躬行礼。

    “大人安好!”两人恭敬地问候。

    与戏剧中的表演不同,在明朝,开国皇帝就规定,官员和百姓相见只需行拱手礼,不必下跪。

    即使平民遇见官员,也只是拱手示意。唯有犯人,在公正无私的法庭上才需下跪。

    这里是二堂,只问话,所以拱手作揖足矣。

    “小民控告陈铭伤人,霸占水源!”吃亏的李三开口道。

    “小民指控陈铭私藏火药,图谋不轨!”庞光阴险地禀报。

    “你还有什么辩解?”

    “他们说我伤人只是单方面说法,我携带火药有别的原因。至于伤人,若火药爆炸,我岂不是先粉身碎骨,谁见过这样的伤人方式?”

    “至于纵火,那纯粹是误会,大人可以派人去万盛楼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