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头告诫过我,行走江湖,少碰女人,不要为了女人意气用事,很容易栽跟头。

    异性之间,利益为重,如果对方能带给我什么好处,那我会主动和对方接触,以此来换取最大利益,男的女的,本就是互相利用。

    但,抹玛珍是例外。

    我就是要救她,没原因。

    如果说非要一个理由,那就是我想英雄救美。

    我们地处明社会,很多都不知道,其实不光是夏尔巴,在举个例子,比如云南金平县境内的“莽人”部落,他们就认为,妇女怀了小孩儿和丈夫没有关系,丈夫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载体,妇女之所以会怀孩子,是和他们部落里供奉的一种特殊的“神”有关。

    那里的女人,在临产之际,不能躺着在床上生,被要求只能站着把孩子生下来。

    丈夫就在场看着,女的站着生下孩子后,然后丈夫用浸泡了羊血的竹片将脐带割断。

    竹片不锋利,有的割十几下,脐带都不会断。

    这样做,会导致新生儿早亡,女方大出血或感染留下严重病根。是不是觉的匪夷所思?这就是事实,不信自己去他们部落看,前提是能混进去。

    晚9点,部落里燃起了巨大篝火。

    部落里的人围着篝火席地而坐,三三两两不懂事的孩子们围着篝火追逐打闹,气氛热闹,我在远处看着这一切,猛的攥紧了拳头。

    根据了解,到11点半,抹玛珍会被绑着抬上一种树枝做的自制担架,送到某个地方后,随行人员用绳子将她吊起来,就像牲口,在手腕和脚腕上分别割一道口子,然后流血而亡。

    那个时候,是我救她的最好机会,一来,远离部落大本营避开了大部队,二来方便逃跑。

    我扎紧裤腿,藏好刀枪,背上弩弓全副武装,趴在草窝等着,彪哥派人来找过我,没找到,因为我让明米婶子留话说我下午就离开了。

    很快,时间到了。

    我看到抹玛珍在她母亲授意下,被一名夏尔巴壮汉拦腰抱起来,放到了担架上,随后这名壮汉跪在地下,对担架上躺着的抹玛珍磕了三个头。

    人群挥舞火把,男人们嘴里传出一声声怪叫。

    首领咋米王,猛的摔了酒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