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莹坐在沙发里身子前倾,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一张纸。纸上写了几行字,字迹清秀却有点凌乱,有些地方还有划掉重写的内容。

    她写了划划了写,最后实在纠结,就托腮沉思。思考的时候一不小心套在后面的笔帽就塞到了嘴边。她自己还没察觉,很自然地咬了两下,以缓解此刻的压力。

    却不料曾明煦的声音立马响起:“别咬笔,坏习惯改不掉是吗?”

    司莹上学的时候就有咬笔的习惯。听课咬做作业也要咬。她的很多笔都不是写坏的,而是叫她给咬坏的。

    因为这个她笔袋里常常备着各种笔,都是妈妈给她准备的,五彩斑斓特别漂亮。她自己不清楚那些笔的价格,班里却有女生对品牌型号了如指掌。

    于是本就不喜欢她的那些人就拿这个事儿挤兑她,话里话外酸她有钱人大小姐生来不知民生疾苦。天天咬坏一堆笔。

    时间一长隔壁班的也来看她,以为她是什么品种稀有的名贵猫狗,还能有那么锋利的牙口。

    司莹那会儿后知后觉,一直到后来听说曾明煦把背后叫她小野猫说要虐猫的男生给收拾了,她才知道自己这个坏习惯竟惹出这么多事来。

    从那以后她就开始注意,尽量不再去咬笔。但多年的习惯改起来也没那么容易,于是某天在她实在苦恼的时候,曾明煦带着某样东西来她教室找她。

    他也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俩,就这么坐到了她前面男生的座位上,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瓶老干妈搁到她书桌上,又将她的笔从笔袋里倒出来,然后一支支地替她在上面涂上一层辣椒油。

    司莹吃辣的本事就是从那时候被他培养出来的。

    她的思绪从老干妈里抽离出来,转头看一眼曾明煦。他看起来已经写完了的样子,笔随意地搁在耳朵上,正盯着手里的纸瞧。

    司莹就好奇拿过来看:“你都写完了,这么快?”

    然后她就愣住了。

    那上面有两个人的笔迹,一个是她刚才帮他列的选项,一项是优点一项是缺点。曾明煦在优点那一栏就写了三个字:帅、有钱。

    而缺点那一栏更狠,直接就一个字:无。

    难怪他能写这么快。

    “你怎么就写了这么点?”

    “不对吗,还有什么别的可写?”

    司莹忍着没发脾气:“缺点吧。你当真就一个缺点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