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夺起床洗漱,又找了套像样的衣服,简单捯饬了一下小发型。

    带什么东西呢?总不能像宁霜说的,随便去买个礼盒。

    吴夺抽了一支烟想了想。

    最后灭了烟,去看了看自己的藏品。

    他现在藏品也不少了,但既然是没有出手,自己留下收藏的,那都是心头好。

    要说拱手相送,还是有点儿肝儿疼。

    但第一次登门,面对未来的老泰山,总不能太小气。而且宁元祺是行里人,没有什么比古玩更合适。

    吴夺先是拿起了一对乾隆年间的雷公电母水晶球,好像相对容易割舍;但雷公电母,面目狰狞,似乎不太合适。而且这对水晶球价值上也不太够分量。

    选来选去,最后咬了咬牙,拿起了那件陈鸣远的紫砂竹节笔筒。

    这东西倒是合适。文房雅趣,名家之作,识货的一看就知道是多高的档次。

    选定装盒之后,吴夺的肝儿又疼了一次。

    这不是值钱不值钱的问题,关键是他也很喜欢。可留下收藏的东西,哪件不喜欢呢?比起几件顶尖的东西,这还算便宜的。而且比来比去,这紫砂笔筒当礼物好像特别合适。

    若要说到钱,上次那件宣德官仿汝窑水仙盆,宁霜和自己还没好上,她还是掏钱买的呢。

    吴夺这次没有听宁霜的,带着东西出了门。第一次上门,随便带点儿常规礼品,肯定是不行的。宁霜这么想,是因为她的角度是“自己家里”。

    再说了,男人嘛,得有面儿。

    吴夺到了宁霜家的别墅门口,还不到十点半,总不能卡着饭点儿来。

    开门的居然是宁雪,保姆都落在了她身后,这丫头怕是一直在等着呢。

    一看吴夺,宁霜一脸坏笑,“丑姐夫终于见泰山了!”

    “我丑你姐能看上么?”吴夺不吃她这套。

    “行,自信劲儿够了,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