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在松有点烦恼。

    他想,宋南衣这顺杆就上,还对他赞不绝口,甚至特意带他来食堂开小灶,该不会是回心转意了吧?

    这样一来,他就有点为难了。

    他虽然喜欢的人是沈怀桑,可宋南衣也的确很不错啊,长得好看,又是个医生,以后能赚不少钱,可以补贴家里面,甚至亲戚看病都不用花钱了,直接让她帮忙就行,这样在亲戚面前也有面子。

    沈怀桑是理想型。

    宋南衣是实用型。

    这两个人摆在自己面前要选择的话,还真是一时间很难做决定。

    要是旧社会就好了,可以一夫多妻,他就把宋南衣娶了当正房,给家里干活挣钱,再让沈怀桑当偏房,所有好的都送到她面前去,把她宠上天!

    “想什么呢你?”宋南衣问道。

    沈在松这才收回视线来,朝着她摆手,“没什么,可以吃饭了吗?”

    “还得等一下,毕竟是单独给你做,要点时间的。”宋南衣回答。

    沈在松哦了一声,又正襟危坐。

    他开始好好地打量起宋南衣来。

    上次虽然去了一趟宋家,可因为当时满心满眼都是沈怀桑,完全就没有多注意宋南衣。

    现在看起来,比起大学那会儿,宋南衣显得成熟多了。她额前的刘海长了,就从中间分开,拢到了两只耳朵后面,不时有些调皮的碎发散落,如葱段般的手指轻抬,露出纤细的脖颈。

    再配上她身上穿的白大褂,看上去不是个实习生,倒更像是资深的教授。

    当然,是很年轻很漂亮的教授,资深只是说学识上面。

    “一定是为了能重新配上我,所以才做了这么多的努力。”沈在松暗想。

    他之所以丝毫不怀疑自己的想法,是沈怀桑就说过这样的话。

    沈怀桑从京市回来的时候,打扮得珠光宝气,整个人都像是换了个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