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沈凤书,沈凤书一时也没有做决定,而是先给每人倒了一杯茶。大家各自拿着闻香杯慢慢的嗅着茶香,灵茶味道极佳,哪怕只是闻闻味道,都能让人精神为之一清。
“秘境开启,修士去的肯定很多。”沈凤书分三口喝下灵茶,这才慢慢开口道:“干城秘境知道的人很多,不够隐秘,我们就算去了恐怕也是和一群人挤来挤去,真要找到点什么,说不定还会各种争抢,徒生烦恼。”
众人都在点头,虽然大家都是菜鸟,但沈凤书说的貌似有道理,在大家没有更好的主意之前,还是赞同比较好。需要这种脱胎换骨灵药的其实只有沈凤书一个,其他三人两个资质绝佳,一个天生慧根,哪里需要这些?因为沈凤书自己的事情让三个同伴冒险,沈凤书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实在遇上了,打架也不怕!”丁剑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他修行的可不是遇事绕着走的妥协之道,而是一剑破万法的锋锐之道,不存在怕事一说。
“不是怕,是没必要。”沈凤书解释道:“我暂时并不需要这些,不值得。”
丁剑并不是要让沈凤书改变主意,只是告诉他打架也不用怕而已,闻言再次点头,低头喝茶。
很好,现在大家统一了思想,一致决定去最大的城市看看世情风光人生百态,红尘多动人,比撞大运寻宝可有意思多了。
跟着沈凤书,大家首先感受到的就是富贵生活。丁剑从小到大都是赤贫,没享受过。小蛮一心修行,从未关注过其他。至于一尘小和尚就更简单了,兴福寺里长大,富贵和他无缘,从没享受过什么叫奢侈。
沈凤书自己其实也是个半吊子,但不妨碍他有十几年富贵生活的记忆,比这三个菜鸟初级号还是要强许多。
衣食住行肯定是按照路上能享受的最好的来,有的是金银。在城市里能买到的最好的享受毫不客气的买下,虽然比起沈凤书家里那种专人伺候还要差点,但已经足够让三个菜鸟刚开始的时候坐立不安了。
“不用担心。”面对三人的不习惯,沈凤书振振有词:“红尘历练,不就是要什么都感受一番吗?凡间富贵也是历练,自己经历一番,总比看别人享受感触要深。如果连这点小富贵都不敢沾染,那以后遇上了价值连城的法宝灵丹,你们又该如何自处?”一番话让三人老老实实的接受了这些在他们眼中并不重要或者不应该的享受。
事实上,沈凤书自己也在借机调整自己的心态。他本质上还是那个地球上的科研战士,不是富家少爷,总也需要一个习惯的过程。
不拿起,如何放下?不亲自拿起来仔细看看,如何看破?是不是这个道理?
一路享受着走了半个月,四个人看起来已经有模有样,不再是初出江湖那种稚嫩状态了。至少有人伺候的时候,几个人都不拘谨,可以坦然受之。
变化最大的就是一尘小和尚,青色粗麻僧衣换成了精美的细麻袈裟样式的僧衣,虽然还是一袭青色,但整个人精气神已经完全不同。
本就是俊秀无比的面孔,洗去了寺庙中的烟火色,唇红齿白,衣袂飘飘,却又愈发显得出尘,隔一会念一声大明咒,自带一股庄严宝相,恍如凡间菩萨,等闲凡人看到都会情不自禁的行礼注目。
开始一尘只和沈凤书说话,几天相处下来,也慢慢和丁剑交流,哪怕丁剑一个字一个字的蹦,他也能接受了。最后才是小蛮,平常一尘都不敢抬头看小蛮的,还是大家一起喝茶好几天之后,这才敢看,慢慢过度到敢说话。
总之,比起在兴福寺当中要活泼了很多。本就是该活泼的年龄,硬是和一群枯槁老僧生活在一起,不沉闷才怪。
修行又不是要扼杀天性,越是强行压制自己天性的,到头来反噬的也越是厉害。
沈凤书本来以为他们可以顺利的赶到国都,感受一下千里之内最繁华的都市,却没料到路上听到的一个消息让他不得不改变了主意。
“秘境开启,修士去的肯定很多。”沈凤书分三口喝下灵茶,这才慢慢开口道:“干城秘境知道的人很多,不够隐秘,我们就算去了恐怕也是和一群人挤来挤去,真要找到点什么,说不定还会各种争抢,徒生烦恼。”
众人都在点头,虽然大家都是菜鸟,但沈凤书说的貌似有道理,在大家没有更好的主意之前,还是赞同比较好。需要这种脱胎换骨灵药的其实只有沈凤书一个,其他三人两个资质绝佳,一个天生慧根,哪里需要这些?因为沈凤书自己的事情让三个同伴冒险,沈凤书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实在遇上了,打架也不怕!”丁剑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他修行的可不是遇事绕着走的妥协之道,而是一剑破万法的锋锐之道,不存在怕事一说。
“不是怕,是没必要。”沈凤书解释道:“我暂时并不需要这些,不值得。”
丁剑并不是要让沈凤书改变主意,只是告诉他打架也不用怕而已,闻言再次点头,低头喝茶。
很好,现在大家统一了思想,一致决定去最大的城市看看世情风光人生百态,红尘多动人,比撞大运寻宝可有意思多了。
跟着沈凤书,大家首先感受到的就是富贵生活。丁剑从小到大都是赤贫,没享受过。小蛮一心修行,从未关注过其他。至于一尘小和尚就更简单了,兴福寺里长大,富贵和他无缘,从没享受过什么叫奢侈。
沈凤书自己其实也是个半吊子,但不妨碍他有十几年富贵生活的记忆,比这三个菜鸟初级号还是要强许多。
衣食住行肯定是按照路上能享受的最好的来,有的是金银。在城市里能买到的最好的享受毫不客气的买下,虽然比起沈凤书家里那种专人伺候还要差点,但已经足够让三个菜鸟刚开始的时候坐立不安了。
“不用担心。”面对三人的不习惯,沈凤书振振有词:“红尘历练,不就是要什么都感受一番吗?凡间富贵也是历练,自己经历一番,总比看别人享受感触要深。如果连这点小富贵都不敢沾染,那以后遇上了价值连城的法宝灵丹,你们又该如何自处?”一番话让三人老老实实的接受了这些在他们眼中并不重要或者不应该的享受。
事实上,沈凤书自己也在借机调整自己的心态。他本质上还是那个地球上的科研战士,不是富家少爷,总也需要一个习惯的过程。
不拿起,如何放下?不亲自拿起来仔细看看,如何看破?是不是这个道理?
一路享受着走了半个月,四个人看起来已经有模有样,不再是初出江湖那种稚嫩状态了。至少有人伺候的时候,几个人都不拘谨,可以坦然受之。
变化最大的就是一尘小和尚,青色粗麻僧衣换成了精美的细麻袈裟样式的僧衣,虽然还是一袭青色,但整个人精气神已经完全不同。
本就是俊秀无比的面孔,洗去了寺庙中的烟火色,唇红齿白,衣袂飘飘,却又愈发显得出尘,隔一会念一声大明咒,自带一股庄严宝相,恍如凡间菩萨,等闲凡人看到都会情不自禁的行礼注目。
开始一尘只和沈凤书说话,几天相处下来,也慢慢和丁剑交流,哪怕丁剑一个字一个字的蹦,他也能接受了。最后才是小蛮,平常一尘都不敢抬头看小蛮的,还是大家一起喝茶好几天之后,这才敢看,慢慢过度到敢说话。
总之,比起在兴福寺当中要活泼了很多。本就是该活泼的年龄,硬是和一群枯槁老僧生活在一起,不沉闷才怪。
修行又不是要扼杀天性,越是强行压制自己天性的,到头来反噬的也越是厉害。
沈凤书本来以为他们可以顺利的赶到国都,感受一下千里之内最繁华的都市,却没料到路上听到的一个消息让他不得不改变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