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么说很不孝顺,可,事实确实如此呀!

    团子无奈极了。

    真的。

    天才是很聪明的,他难以想象妈妈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不会洗衣服做饭,喝水会呛到,逛街会迷路,忘带钥匙带钱包,撞到人会把男的认成女的......

    简而言之,是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说得通俗一点——

    巨婴。

    团子甚至在猜,自己是白痴妈妈被人那啥后生下的。

    不然呢?

    换做是他绝对不可能喜欢上一个生活白痴的。

    但团子没办法。

    白痴是他妈。

    所以,团子从三岁起就学会了做饭洗衣服记路。

    不为洛依,也要为他自己。

    团子隐约还记得,自从开始吃辅食,家里最多的就是饼干。妈妈拒绝了陈叔叔请保姆的想法,决心做一个好母亲,明明有钱,冰箱里也有食物,她宁愿买饼干跟方便面饮料。团子经常上火。

    妈妈并不上班。

    其实她出去找过工作。

    在蛋糕店当营业员,左脚绊到了右脚,整个人狠狠扑倒在橱柜上,然后,柜子连蛋糕摔坏了。

    在饭店当***,上菜的时候连餐盘带饭菜汤撒顾客的头上,最后是忠犬花了大价钱才平息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