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晚7点。

    季凡笙的轿车驶入“君景庭”,这里是兰宁市最高档的小区之一,地势繁华。

    车内,晋欢透过车窗看着小区内的园景,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我想起来了……这个小区我来过,我表哥就住在这里。这儿离侦探事务所很近,非常方便他每天上下班。”

    晋欢说着,来了兴致:“凡笙,你住在几号楼几层?说不定我哥家离你很近呢!”

    季凡笙完全不记得了,姚泽帮忙回答了问题:“6号楼15层。”

    晋欢兴致勃勃地记了下来,又拿出手机找李音尘聊天。

    三分钟后,季凡笙刚下车,就听晋欢突然欢呼道:“我的天,缘分来了真是挡也挡不住!凡笙,你猜我哥住哪?——他就住在你楼上!天底下竟会有那么巧的事?!”

    “……确实好巧。”季凡笙也完全没料到。

    姚泽提着包,看了一眼手表。他不是话多的人,但此刻却冷淡地插了句嘴:“我倒是觉得挺不巧的。这个小区大平层只有这一栋楼,且每层只有一户。几乎所有客户都想买最顶层,因为顶层是复式结构,且风景最好。”

    “Boss当时看中顶层才决定要把房子买在这里的,定金都交了,但却被人插了队。插队的人来头很大,开发商宁愿双倍返还定金,也不愿再把房子卖给我们。”

    姚泽这么一说,季凡笙倒是想起来了,确实有这么个插曲。

    因为与心仪的房子失之交臂,季凡笙后来对这个大平层总是提不起兴趣。所以房子买了近三年,他从来没住进去过,只平时定期安排家政人员来清扫卫生。

    只是没想到,插队的人居然是李音尘。

    一般人听到这或许会尴尬,但晋欢挠了挠头,却笑得很开心:“原来凡笙喜欢我哥的房子啊,哈哈,那以后你可以经常去找他——”

    “你们俩要是成了,大平层可以打通成三层,住在里面更通透!”

    季凡笙:“……”

    “说起来,今天聚餐的话,就只有我们三个?”晋欢热络地提议道,“好事成双,三个人多没意思,打麻将都凑不成一桌。我把我哥邀请上,怎么样?”

    季凡笙当然没意见。

    但提起李音尘,他心里却有一些莫名的小触动。

    他表面上没表现出任何异常,只点了点头:“好啊,人多更热闹一些……不过,音尘哥吃得惯火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