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抬头看去,这是一个脸上有刀疤的青年,看青年的长相,他依稀觉得有些熟悉,但具体在哪里见过,倒是没有太深印象了。

    见到刀疤青年走过来,唇环青年立即喊道:“峰哥,您认识他?”

    刀疤青年哈哈笑道:“何止是认识啊,我这条刀疤都是这小子给我留下的。”

    这句话一出口,林泽顿时恍然了。

    丁峰!

    他高中时期,这个丁峰是他们学校附近的混混头子,经常在学校门口勒索钱财。

    那个时候的治安还没现在好,更没有监控,几乎大半个学校的学生都被丁峰勒索过。

    而在学校里面,也有很多好勇斗狠的学生以认识丁峰为荣。

    张口闭口必提峰哥,在学校里欺凌同学,充当着丁峰的帮凶。

    当时的校园里,也只有李涛敢带人和这些跟着峰哥混的学生对抗。

    后来有一次,丁峰看上了学校里的一个女孩,就指使一群小弟将这个女孩强拉去了KTV,听闻这件事,李涛就单枪匹马的闯进了那个KTV,那一次,李涛被打的很惨。

    为了救李涛出来,情急之下的林泽用铅笔刀胡乱挥动,恰好在丁峰的脸上划出了一道血口子。

    这件事闹大以后,最终校方出面报警,丁峰数罪并罚又赶上严打,最终被判了六年零七个月。

    此时见到丁峰,以前的记忆就像是幻灯片一样一一出现了。

    现在过去了将近十年,丁峰已经发福变样了,但他那凶狠的眼神和脸上的那道伤疤,倒是勾起了林泽的记忆。

    听到丁峰脸上的伤疤都是林泽留的,在场的混混全都面露吃惊之色。

    他们可是知道丁峰打架有多狠,那简直可以用不要命来形容,是沈东明的三大打手之一。

    他们无法想象,面前这个柔柔弱弱像是大学生的年轻人,到底是怎么在丁峰脸上留下刀疤还能安然无事的。

    丁峰走到林泽面前,一脸狞笑的打量着林泽,说道:“现在记得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