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过这几年,等到契机成熟,即可摆脱今朝的困苦生活。

    有了决定,陈灼华便朝着城外而去。

    穿过了一条条街道,逐渐靠近城门。

    突然,一道极大的嗓音从身后传来:“喂!”

    陈灼华起初没在意,以为是在叫别人,继续走着。

    后来那道声音明显靠近,且感觉是在对着自己叫唤:“光脚的那个家伙,叫你没听到吗?还往前走,这么没礼貌吗?”

    陈灼华低眉,自己貌似就光着脚。

    几个月前有双布鞋,干活的时候穿破了,不太方便,给了一个小乞丐。

    停下了脚步,转头一看,眼神讶异,居然是她!

    苗福客栈的小姐,难怪觉得声音较为耳熟。

    “你是在和我说话?”

    陈灼华与正在走来的苗小姐对视着,发出了疑问。

    “废话!”今日,苗小姐穿着一件干净整洁的深色布衣,不施粉黛而颜色朝霞映雪,可惜只要开口说话,必会破坏掉这份清新脱俗的美感:“老娘刚好路过这里,你要去哪儿?”

    “出城。”

    陈灼华如实回答。

    “出城?你疯了吗?”苗小姐惊讶道。

    “城里太难生活了,出城可能机会多点儿。”

    陈灼华一脸平淡,说明缘由。

    “在城里好歹可以讨要到一些剩饭,出了城处处是危险,要么喂了野兽,要么被贼人杀了。这点儿道理都不懂,太蠢了吧!”

    苗小姐无法理解,多少苦命人想进城都没法,眼前的这个家伙居然还想出城谋生,蠢得无可救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