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要抵赖,装模作样地解释道:

    “老板娘住在这个小区?我真的不知道。张老板扣掉我半个月工资,又说要开除我,我就悄悄离开隆伟集团总部,换了一个手机号码,让他找不到我。”

    林梦怡像不认识似地打量着我:

    “你真的没有跟老板娘私奔?”

    我头脑里越来越乱,不知道怎么回答才是正确的,只是胡乱地点头:

    “对,没有。”

    “那就对了,不然你们非法同居,是犯罪的。”

    “老板娘没有离婚,就跟你住在一起,就是犯了重婚罪。”

    我吓了一跳,不由讷讷争辩:

    “没有领结婚证书,就不是重婚罪,最多是不正当男女关系。”

    林梦怡真的太厉害了,她只是几句话就把我逼入一个两难的死角,出不来了:

    “我问你,你到底有没有跟老板娘住在一起?”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老口道:

    “没有。”

    “那好,你跟我走,我没有男朋友,更不像老板娘一样,有丈夫,还那个。”

    “你跟我谈恋爱,然后正式结婚,才是名正言顺的。”

    我头脑里热烘烘地乱起来,完了,我把自己的退路给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