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应该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叔叔,我现在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我害怕,非常害怕。”宁舒一边说,身体在颤抖。

    “你的监护人要不同意,这件事没法进行。”

    “没关系,我可以自己做主的,我妈妈她是大人,顾虑多,我是小孩子,我想不了那么远,我不想死。”

    “我可以寻求法律的援助,我不可以吗?”宁舒泪眼汪汪看着警察。

    怎么说,不能吧,人家把未成年保护法都说出来了。

    最难搞定的是这个小女孩。

    如果反驳不就是说法律没用吗?

    “那你写一份陈情书吧,我们拿上去处处理。”

    “到时候碎言碎语很多。”

    闹成这样,谈论的人肯定很多。

    “就算要报道,难道不给我打马赛克?”宁舒反问道?

    连犯罪的人被报道,都会打个马赛克,她一个受害者,还是女孩子,还是女孩,难道都不打马赛克?

    警察:……

    小孩子也不好惹,不好惹!

    警察走的时候,宁舒说道:“请叔叔们好好拘留他们,他们一出来,肯定会到医院来的,他们一定会杀了我的。”

    警察:“……你放心,会先拘留。”

    宁舒一脸鼻涕眼泪朝警察笑,“谢谢你们。”

    如果这件事当地不受理,那就只有跨地域处理。

    小孩子没人权没人格,就算有什么,也是监护人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