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的行李可以说是没什么东西,唯一值得克雷顿保留的就是一把长步枪。

    这歀后装步枪非常的普通,它的名字就叫凡尼通用式步枪,克雷顿的持枪证正好能够兼容这把枪。

    熟练枪手可以用凡尼通用式步枪在一分钟内击发十次,其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十码左右,超过这个距离,子弹落点比之瞄准的位置就会有明显的偏移——不过这无伤大雅,大多数枪战都是在小于七十五码的空间内进行的,它已经比乡下地区流转的枪械性能好太多了。

    走到能看见镇子的地方,他在林子里挖了一个坑将这把枪藏进去,以备不时之需。

    不过这把枪也只有他愿意用。

    他之前询问过巫师们不愿意配枪的原因,他们的理由是枪管中含有大量的铁,而铁这种金属具备抑制魔力的效果。

    巫师们用来区分等级的元素分类法正是从低到高列举了巫师最难克服的物质。

    朱利尔斯和唐娜都只是铁指的阶段,铁对于他们仍有克制的作用。

    将这把步枪埋下后,克雷顿也不禁有所惋惜。

    “要是你和唐娜都会用枪,那我可省心多了,我不想贬低你们的魔法,但你们能施展的战斗魔法能作用的距离大多不如子弹飞得远,也没有那么致命。”

    “但好处是悄无声息。”

    朱利尔斯在阳光下用力甩着胳膊,他想依靠这种方式快速恢复对手指末端的知觉,

    “现在我们总算可以慢慢走路恢复体力了,是时候告诉我伱在仪式中看到什么了,你应该从自己的先祖身上学到了不少。我也想听听以前的狼人会做些什么。”

    克雷顿回想起自己看到的先祖遭遇,心情顿时有些复杂。

    “呃,大概是帮自己的姐妹寻找丈夫结婚生子学习化妆、还有坐火车旅行之类的事。”

    “听起来还挺温馨的。”朱利尔斯评价道。

    古董商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本不想形容出这种效果的。

    “不过你现在该学会狼语了吧,不说战吼的应用,单纯的狼语也是十分有用的技能,以后你或许能够靠这门语言去其他城市投靠自己的亲族。”

    克雷顿更尴尬了:“我还没学会。”

    看表情,朱利尔斯显然不相信他的回答,只把这当做对方敷衍自己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