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洞里,众人热热闹闹的喝酒吃肉。

    喝的是小六子买回来的上等黄酒,吃的是马肉。

    二十一匹马,死了五匹,三匹重伤,六匹轻伤。

    轻伤的还能骑,养养还有救。

    重伤和死了的,混天王大手一挥,全给宰了吃肉,让众人敞开肚皮吃。

    王则之也痛快地吃了起来,他以前听闻马肉是酸臭的,本来还有些抵触,这次真的吃上了,才发现传言不可信,除了带点骚味儿之外还是很好吃的。

    这拖木的厨艺真的不错。

    “大家听我说句话。”

    酒过三巡,混天王端起碗站起来说道。

    “咱们这次大获全胜,没死一个人,全赖这小兄弟,你…叫什么来着?”

    “王则之。”王则之起身抱拳。

    “全赖王小兄弟,大家一起敬他一碗。”

    “好!”

    王则之见众人敬了他一碗,他也一饮而尽,把碗底朝下示意喝干了。

    “好!痛快!接下来,老子要宣布一件事儿。

    天启年间,老子当了逃兵,那是因为老子活不下去了。

    老子跟一帮兄弟来这里当土匪,前些日子连吃的都快没了。

    后来,遇到了小兄弟,咱有了点吃的。

    小兄弟又给咱们出谋划策,这才打了个漂亮的劫。

    所以,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