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江涵秋搀着的王有风,一晚上大概喝了六七瓶,脚步都有点虚浮,回头看着那边三三两两,东倒西歪的人群,骂道,“们这群家伙,就是嫉妒我!”

    那边跟几个人一起,正在打晃的罗刚,也是一改往日的稳重,喊道,“呦呵,这是不服气啊,回去再战?”

    其他人也是同仇敌忾,不断叫嚣,一副非要江涵秋背王有风回去的态势。

    其中救数孔正信最为起哄,“对,干死他!”

    旁边还有起哄的人,对此,王有风冲他们竖了个大拇……不对,中指。

    总之,就是大拇指,中指一起伸出来,不伦不类的手势,要是把中指换食指,倒是手枪的手势。

    搀着沉重的王有风,江涵秋鼻尖微微冒着汗,见王有风这明显喝醉的表现,娇俏的白了他一眼,埋怨道,“不让喝这么多,还非要喝。”

    王有风侧着头看着江涵秋,这个细心的整场酒,都没让自己水杯低过半杯之下的女孩子,打着酒嗝道,“呃,不懂,这是男人的快乐。”

    使劲拽着王有风,江涵秋无奈,轻言细语道,“在快乐之前,能先把路走直了吗?”

    “放开我,看我给走个直的。”说着,王有风还挣开了江涵秋的胳膊,似乎非要证明自己一样。

    江涵秋连忙跟上……

    “呃!”

    突然出现眼前的场景,让江涵秋脚步顿了一下。

    王有风走的还真挺直,而且径直走进那个依然开着门,生活不易的花店。

    啪!

    四周七彩而廉价的霓虹灯线,一瞬间,亮起来的一大片。

    而亮着我爱的电子牌,多如繁星,一时间,江涵秋根本数不清,而王有风则从里面抱出的一大捧玫瑰花。

    一瞬间,江涵秋脑中闪过了无数画面。

    高二见面不久,就说要追自己的那个男生,整个人都像把出鞘的利剑,其实一直都挺让人着迷的,还有点害怕。

    之后两年,两人成为了朋友。高三毕业,他拒绝了家里所有的安排,千里随行,不可理喻的走进了隔壁的矿院,实践他之前那句大学再追她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