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主的暴力威胁下,女主的养父,即原主的生父,陈大力,再也没敢登门找原主认亲。

    倒不是因为他被打断了一条腿,就怂了怕了,他只是担心,一旦惹毛了原主,原主真的会发狠报复在他的宝贝儿子身上。

    虽然他可以直接找到陈中,说一说二十多年前他们两家抱错女儿的事情,但这样一来,原主的身世不就曝光了吗,万一原主破罐子破摔,真的不管不顾地要了他的宝贝儿子的小命,那他这么大岁数了,还上哪生一个带把的呀,他不敢冒这个险。

    陈大力在原主身上讨不到便宜,便把主意打到了女主身上,在陈大力的眼中,儿子是块宝,女儿是根草,何况这个女儿还根本就不是他的种。

    女主在毫无防备中,被陈大力以一个非常不错的价钱卖到了鹏城最大的夜总会,开启了比她前半生还要更为悲剧的后半生。

    前半生她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吃苦受罪,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后半生她沦落风尘,挣扎在泥沼中,出卖灵魂和□□。

    所以,她这一辈子,恨了很多人。

    她恨生父生母丢了她,也恨养父养母卖了她。

    她恨世道不公,也恨天道无情。

    当然了,她最恨的人,就当属原主了。

    她认为,是原主抢占了她前半生的人生,也是原主造成了她后半生的悲剧。

    带着这股恨意,不到五十岁便因病去世的女主竟然重生回到了17岁的那一年。

    这一年,她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还没有患上白血病。

    这一年,她的养父养母还不知道她并不是他们的种。

    这一年,距离前世她沦落风尘还有五年的时间。

    女主心想:她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五年的时间差,扭转前世的悲剧命运。

    首先她要摆脱冷血无情的养父养母一家,其次她要做回将军家的女儿,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她要报复原主,这个抢占了她前半生幸福,又造成了她后半生悲剧的恶毒女配。

    在中,女主重生的时间节点是1984年的春天,她依稀记得前世她17岁这一年的夏天,她所住的柳树村所在的津安镇,有部队的人下来招兵,不仅招男兵,还招女兵,比如文艺兵或者医务兵。

    前世隔壁村的赤脚大夫的孙女不就是在这次招兵中当上了医务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