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生是咱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名叫霍谨之,马上要公费出国了,女生应该是新生,可能是霍学长的妹妹吧。”

    有高年级学生认出了霍谨之,和新生科普,口气带着崇拜和仰慕。

    霍谨之这些年在学校虽然不常露面,可学校里时常会有他的传说,有说他是高干子弟,也有说他是豪门公子,众说纷纭,但所有人都觉得霍谨之家世肯定不凡。

    帝都大学鱼龙混杂,虽然有不少穷苦山村的学生,但也有很多学生家世都很不错,眼界自然不凡,看出霍谨之的穿戴都价格不菲,有些甚至是他们都买不到的稀缺货。

    也因此,霍谨之和一帮高干子弟打成一片,他帮这些公子哥买稀缺品,这些人则帮他弄批条,赚了钱好处大家得。

    这也是霍谨之浪费时间来上帝都大学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扩充人脉圈的。

    要论富有,帝都可能比不上淞城,但论权贵,谁都比不过帝都,天子脚下,显贵实在太多了,一板砖砸下去,都能砸仨四品大员的风水宝地。

    帝都大学作为全国的最高学府,自然也集中了不少权贵子弟,那些人在霍谨之眼里,可都是钞票,他怎么可能放过。

    在学校待了三年,他和不少权贵子弟都处得不错,虽然是因为利益绑在一起,但也处出几分情份了,霍谨之拜托了这些朋友,将来帮忙照顾唐小囡。

    唐小囡感受到了四面八方射来的火辣辣的目光,肯定不是看她的,她没那么美。

    “哥,你在学校这么受欢迎?好多人看你呢,都是女孩子。”唐小囡笑着说,还有几分调侃。

    那些火辣辣的眼神里,可有不少是来自女生的。

    “不认识。”

    霍谨之眉毛都不抬一下,揽住了唐小囡的肩膀,避开了一只大木箱,刚才差点撞到唐小囡。

    “对不起……”

    一个穿着朴素的女孩不停道歉,脸上带着高原红,又高又壮,模样挺朴实的,她身旁是个衣着更朴素的中年男子,和女孩有点像,不过男人看起来更沧桑,肩上扛着个大红漆木箱,有几处还掉了几块漆,坑坑洼洼的。

    女孩身上也扛了个打补丁的布包,她穿着碎花衬衫,配的是黑色长裤,也扎了两条辫子,只是头发细黄稀少,辫子又细又黄,显得没啥精气神。

    “没事。”

    唐小囡笑了笑,这对父女家境明显不太好,现在已经是八九年了,像Z省那边农村生活条件就好了不少,出门都会置办像样的衣服和家伙什,至少得买个皮箱,又轻又方便也好看,扛着大木箱又沉又重,太不方便了。

    听口音像是西北那边的,能考上帝都大学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