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文明尚未触及之地,遵循着大自然最原始的规则,散发着即残酷又充满野性魅力的气息。

    山林、草原、湖泊,原生态的一切构成了最基本的荒野之地。而荒兽给荒野带来生机活力,当然,对于那些被家族扔到荒野之中的人们来说,它们还意味着危险。

    夕阳镇,人类文明与荒野交界线上一个普通的小镇,说是小镇也不过是镇上的居民自夸,按照人类帝国的标准,常驻人口不过两百人的夕阳镇,只能算是一个村落而已。

    走投无路逃亡荒野的罪犯,竞争失败进入荒野企图最后一搏的贵族子弟,还有以猎杀荒兽为生的荒野猎人,造就了夕阳小镇畸形的繁荣。

    荒野酒馆,就是这种畸形繁荣的主要受益者,罪犯在这里喝壮行酒,贵族子弟在这里饮苦酒,荒野猎人则把这里当成第二个家。

    一年前,荒野酒馆里多了一个黑发黑眸的调酒师,他叫周墨。

    一块白抹布,被一只普通的手用力的擦洗着黒木柜台,朗姆酒与红啤酒洒落造成的污迹被艰难的抹去,周墨一丝不苟的清理着自己的岗位。

    现在是清晨,宿醉的酒鬼们还在酣睡,酒馆没有什么生意,而酒馆的老板,红胡子大叔,还要一刻钟才会过来,足有数百平米的酒馆中,只有周墨一人。

    将最后一点活忙完,打量了一番重新变的整洁的酒馆,周墨吐出一口浊气,扫了一眼酒馆外躺了一地的醉汉,黑色的眸子亮了亮。

    周墨未来之前,红胡子大叔的规矩是所有在酒馆里醉倒的客人,在午夜关门之后,全部扔出酒馆,天明之时,来开门的红胡子大叔会一脚一个将他们踢醒,用能够吵醒整个镇子的大嗓门叫他们进来继续喝酒或者滚蛋。

    周墨来了之后,规矩依然是这个规矩,不过中间多了一个过程。

    走出酒馆的实木拱形大门,周墨伸出右手,在每个醉汉的额头摸了一下,期间不乏警觉者猛的睁开双眼,但看到是周墨,又重新瘫倒在地,不再理会。

    据说周墨被红胡子大叔捡到时,瘫在酒馆外面的酒鬼中,浑身发着高烧,若不是红胡子大叔关门后发觉这个黑发小子呼吸不对,摸了他额头一把,周墨早在那个寒冷的夜晚无声无息的死了。

    所以,周墨便养成了一个习惯,睡觉前和早晨干完活后,都要看看这些醉汉们是否生病。

    酒馆外醉倒的汉子足有十七八个,大多是穿着皮甲裹着披风的荒野猎人,少数几个内里衬着丝绸衣服,这是被家族扔到这里的贵族。至于在帝国境内走投无路的罪犯,他们大多形色匆匆,在酒馆采购一批生活物资后,便以最快的速度离开。

    周墨的动作很敏捷,在横七竖八的醉鬼间敏捷的移动,足尖没有带起一丝灰尘,当周墨的手掌触碰到最后一位醉鬼的额头时,不知为何周墨的脚下微微一顿,小镇的土地上被深深的印下了一个脚印,周墨黑色的眸子微微眯起,发现这是一个落魄贵族子弟,长相极为俊朗,五官俊美如同大理石雕塑一般,还有着一头金色波浪长发。

    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个落魄的贵族,没有发现任何能够代表贵族身份的纹章和图案,周墨微微皱了皱眉头,按照红胡子老爹的说法,这种看不出身份的贵族,才是来头最大的,同时也是最危险的。

    以后离这人远点。这个念头在周墨脑中闪过,紧接着便被一股喜意替代,过去整整一年的收获,都没有在这个落魄贵族身上得到的来的多。

    足下用力,抹平了踩出的足印,周墨回到酒馆中,双拳紧握,原本很是宽松的麻布衣服,瞬间被周墨全身上下隆起的肌肉撑满,撸开袖子,周墨手臂上筋络凸显,色泽黝黑,隐隐有着金属光泽。

    “不错,筋络纯黑,虽然火候还差些,但离黑铁也只是时间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