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都市并不显得寂静,霓虹灯闪烁,人声鼎沸。

    秦暮跟着导航,去了最近的一家商场。

    为了参加宴会,她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穿了一身白色的抹胸小礼服。手臂上的伤过于明显,为了后续计划,不得不先遮掩一二。

    速战速决地挑了件风衣,又买了双鞋解放双脚,秦暮找了家甜品店,随即打了个电话给司机。

    等了不到半个小时,司机便到了商城门口,回到家已经快十二点了,别墅里依旧灯火通明。

    “爸还没回来吗?”

    进了客厅,秦暮一边换鞋一边问管家。

    “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管家是位蓄着点白胡子的慈祥老爷爷,姓纪,是秦家的老人了,年轻时候跟着秦爷爷一起闯,看着秦父长大后,又退居幕后留在秦宅做管家,看着秦暮长大。

    许是受这具身体的生物钟影响,才简单聊了几句,秦暮便感到一阵困意。

    看她哈欠连天的样子,管家爷爷便也叫她别再等,赶紧回去休息了。秦暮顺势应下,喝了杯热牛奶,便上了楼。

    抹了药,睡了十来个小时,红肿得吓人的手臂总算消了肿,只是淤青未完全散完,青青紫紫的,看着仍旧吓人。

    周六没课,秦父又出差了,只是别墅里还有好些帮佣在,秦暮从衣柜里翻了件长T恤,勉强遮住了吓人的手臂。

    昨天将这具身体折腾得太过,如今在镜子里照着,脸色都是惨白惨白的。秦暮对着镜子补了点妆,看起来没那么虚弱之后,才从楼上下去。

    早餐是照着原主的口味做的,只是原主早上一般没什么胃口,因此家里的厨师总是会每样都做些,种类一多,摆出来便占满了桌子。

    原主和秦暮口味差不多,她坐下,看着一桌子的食物,挑了两样爱吃的,转头对一边的帮佣阿姨道:“我吃不了这么多,剩下的都撤走吧。”

    阿姨手脚麻利,也不会多多嘴,不过片刻时间,一桌的食物便被撤得七七八八了。

    秦暮满足地享受美食,她一边吃着,一边等着某人的到来。

    和原剧情相差不大,门口传来动静的时候,秦暮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刚好九点四十五。

    管家爷爷的声音伴着愈来愈近的脚步声在秦暮耳边响起:“小姐,芸小姐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