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看到一人从枫林里走了出来。

    他头戴嵌翡翠小冠,身穿暗云纹圆领红袍,腰系烫金线宽边锦带,穿的是衣冠楚楚,配的却是大俗之色。

    再看那张脸,剑眉星目,清隽矜骄,硬生生的将这红配绿的衣裳给压了下去,显得贵气十足。

    怎么说呢,这满山的枫叶都红不过他。

    “奉公子这是?”姜红饶有兴趣的打量了一眼这暴发户的打扮,凭心而论,他确实长得养眼,也压得住这衣裳,这副我很有钱的样子就合她味口。

    “商人本色。”奉行轻笑道,红裳给他添了三分世俗的烟火气。

    “像暴发户。”

    宋潮牵着马儿从另一处走了出来,一袭白色长袍,很是温润。

    他催促道:“两位莫要开玩笑了,正事要紧。”

    三人方才驾马快赶,直奔宜山城。

    凤鸣楼伫立在宜山城城中心,雕檐映日,画栋云飞,楼宇内歌女弹奏舞曲身姿美妙,宾客觥筹交错好不妙栽。

    姜红回到凤鸣楼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换衣裳。

    平日在寨子穿的都是黑灰的粗布长衣,方便干活。今天要以掌柜的身份忽悠人,自然也要学学奉行那人,换身衣裳装装门面。

    换上一身暗红短罗衫,下边系一条宝蓝绣云纹裙,描长眉,点朱唇,一支朱钗半挽着长发,收拾妥当后就匆匆走去了三花阁间。

    奉行一行人正在三花阁侯着,见房门一开,眼前的人面如银盘,眼似水杏。身段有三分妩媚,举手投足间带着却带着五分大气。

    娇而不作,美而不妖。

    奉行初初见到盛装的姜红时,便是这么想的。

    见惯了京城温养的娇花,这野外的牡丹却让人眼前一亮。

    “没过见我裙装啊?”

    姜红见屋里人都望向自己,有些不自在,干脆一一白眼回去,却突然发现奉行身后多了一位老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