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个呸!老子千辛万苦跨越天断山出来,又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汉国人......没错!我现在已是汉国子民!定要为国家效一份力!我要去当兵!去为国家征讨秦贼!’在经过内心的一顿挣扎过后,初阳终于定了下来——从军!

    如此,也算从另一个角度,报答了方仲德的知遇之恩了吧。

    已经下定决心后的初阳一拍大腿,直接从榻上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略有褶皱的衣服后,庄重严肃的说道:“反复熟虑后,捷已定报告从军,从此以后一刀一枪效命疆场,即便马革裹尸,也不妄男儿七尺之躯!”

    “好!大丈夫正当如此!”仲德说完后哈哈大笑,肯定不是嘲笑,而是大喜若狂的笑!“得此贤才,国家有望!百姓有望!哈哈哈哈!”仲德大笑道。

    内心百般波折过后,终于下定决心的初阳,也为自己的决定高兴。

    因为这样,才不枉费自己一身的武学,到时自己在战场上一定要有所作为,两年后好体面风光的回家迎娶林琳,并光宗耀祖以尽孝道。

    难以抉择的事终于确定了,初阳也从先前的唉声叹气中抽回了神,与仲德相同大笑。

    笑声过后,仲德为两人重新满了一盏酒,双手托着酒盏,义正言辞的说道:“为国家与黎民!敬公子大义!”

    初阳也双手托着酒盏,对方仲德道:“为国家与黎民!敬大人仁德!”

    满饮盏中酒后,与仲德二人相视而望,过后两人哈哈大笑。

    仲德目露恩情的望着初阳,心道:“方捷是外出闯荡事业,但因为自己一席话语,直接改变了他的初衷,方初阳方公子改变自己初心不为别的,只为了这片战乱下能安生的百姓!”

    这也算是个善良的误会了吧。

    太阳还没有露出一丝一角,天边刚刚泛出一丝鱼肚白,初阳便从睡梦中醒来了。他坐起身,双手揉着有些隐隐发痛的头说道:“妈呀,这么难受,看来是昨晚喝的太多了的缘故了。”

    由于昨天晚上初阳与仲德两人,一交谈起来就完全忘记了时间,只顾着饮酒畅谈了,两人喝了得两个半时辰有余才停止睡觉。

    两个半时辰,地上空酒壶的数量琳琅满目,两人喝了多少可想而知。

    如果一个平常不喜好喝酒的人,让他喝两个时辰,喝完后相信会直接被抬火葬场里去。

    本来呢初阳是很少沾酒的,他活了二十年,喝酒的次数加起来总共不超过十次。显而易见他并不是一个喜好喝酒,嗜酒如命的酒鬼。

    但是,他却是一个习武之人,元气在体内运转不停,酒还没有到胃,酒精就差不多被体内元气给挥发干净了,因此这个不能喝酒的人,才能跟仲德痛饮两个半时辰!

    初阳坐在榻上发着愣,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显然还在迷糊着。

    并不是初阳不想继续睡,而是根本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