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稚已经不想说了,撩了撩眼皮,淡淡道:“住对门。”

    然后,就转向羊羊:“我饿了,叫个餐吧。”

    “已经叫了,过会儿就送来了。”羊羊马上道,刚才电梯里宁稚说随便时,她就拣着宁稚不会讨厌的食物点了份晚餐。

    宁稚朝卧室去,咕哝着丢下一句:“我去洗个澡,晚餐来了就放着吧,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别杵这儿。”

    江鹏碰了一鼻子灰,转头与羊羊讪讪道:“她今天怎么这么凶,平时不是都挺友好的吗。”

    哪怕不开心也是懒懒,一副不和你计较的样子,哪儿会这般看似冷淡,却藏着尖锐的情绪。

    羊羊也这么觉得,不过她只是助理,腰杆子没江鹏那么硬,不好议论什么,只笑着打圆场:“可能第一天拍戏没适应。”

    宁稚听着外边嗡嗡的说话声,一点也不想理会。

    她往浴缸里放了热水,脱了衣服,整个身体泡进去。

    水温有点高了,将她的肌肤烫得通红。

    宁稚身体向后靠,闭上了眼睛。

    热气氤氤氲氲地弥漫开来,不一会儿她的头发便染上了潮意,脸上的皮肤也被热气熏染得红润。

    沈宜之那无孔不入的身影趁着她这会儿被热水泡得意志薄弱,见缝插针地出现在了她脑海中。

    她没有骗江鹏,她和沈宜之以前确实是住对门的邻居,不过,那是六年前的事了。

    中间六年,她们就像是陌生人,生疏得一面未见。

    哦,也不是,确切地说,是现实中一面未见,而她从未落下过沈宜之的任何一部电影,任何一档节目,还有她的超话,她每天签到,出道之前,她还发帖组织过几次粉丝观影,生生把自己混成了大粉。

    像其他喜欢沈宜之的粉丝一样仰望她,是中间六年里,她唯一能够接近她的方式。

    宁稚回想起白天沈宜之问她有没有恨不得一日看尽长安花那样得意的时候。

    她说有。

    确实有,是在去年,她初初尝到大红大紫的滋味,做什么都有无数人捧着,说什么话都有无数人听着、当真,甚至奉若明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