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间,三天已过。

    清晨,寒风呼啸,时不时的传来一阵呜呜声。

    风雪中,文他娘一边整理着丈夫的衣角,一边语重心长的嘱咐道。

    “他爹,老大,到了那边,万事小心啊。”

    另一边,鲜儿的动作和文他娘几乎是如出一辙,也是一边帮忙整理衣服,一边依依不舍的叮咛。

    “传文哥,你注意安全,俺在家等你回来。”

    李杰笑吟吟的摸了摸鲜儿的头发,点头道:“放心吧,俺会经常给家里寄信的。”

    “好了,老大,咱们走。”

    片刻后,眼瞧着天色不早了,朱开山大手一挥,昂首阔步的走在了最前方,李杰见状跟着家里人最后打了声招呼,然后便跟了上去。

    当两人赶到元宝镇时,太阳恰好露出了头。

    此时,招工点附近已经围了不少人,朱开山一瞧人还没到齐,随后一拍肚子。

    “老大,走,去喝完羊杂汤,暖暖胃。”

    朱开山是老江湖了,金矿上什么条件,他岂能不知道,别看招工那天,金把头把矿上描述的跟天堂似的,实际上呢?

    如果硬要说是‘天堂’,也不是不行,只是得在天堂前面加上两个字。

    ‘血色天堂’!

    真到了矿上,这羊杂汤怕是喝不到咯,所以,趁着出发之前,朱开山特地留出了肚子,吃一顿好的再上路。

    上午八点,前往老金沟的金夫们差不多都到齐了,金把头抬头看了一眼天色,高声道。

    “老少爷们,走咯!”

    就在这时,一名戴着狗皮帽的年轻小伙站了出来。

    “大哥,俺表哥还没到呢,能不能再等一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