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先看中的是一柄深绿色兽皮鞘装云纹环首长剑。

    打眼望去,剑身约有个三尺五寸,柄长几乎快有一尺,剑茎上已经缠上了细绳,剑首上有云纹挂了剑袍,此剑是这家摊子上最长的一柄剑,立于地上与象先齐肩般高。

    象先虽然对剑一窍不通,但是眼光独到,一眼就挑中了摊主最贵的一柄长剑。

    光是看那剑鞘,檀木为质裹以马皮,鞘口与护环皆是紫铜做的,上嵌绿松石作麒麟之纹。剑刃虽藏于鞘中,但观其做工便能知道此剑是出自名家之手。不需试刃,亦可知其价高。

    “嘿!这是谁家的小子?”摊主见象先问价,顿时一头恼火。

    辛苦半日还未开张,这小子却来捣乱。

    “快给某走开,莫在此扰我的买卖。”摊主挥手驱赶。

    象先也不在意,“你这宝剑多少银钱,我花钱买你的。”

    “你这小乞儿!再不走,莫怪我对你不客气!”摊主可不相信象先身上还能掏出钱来。

    知道摊主不信自己,象先将手中还剩下的果脯全塞在了胸前衣襟内,腾出双手自腰间的钱袋内取了藏下的三块碎金子,亮在摊主眼前。

    “看,我真有银钱。”说着话,象先又从胸襟内掏出沾了一身脏汗的果脯放在嘴里嚼着,只叫那摊主看得恶心。

    恶心归恶心,生意还是要做。

    ‘真是没有想到,这乞儿身上竟有这些钱财。’摊主见钱眼开,换上一副笑脸。‘这三块碎金子少说也有二两,可不是笔小钱。’

    “小郎君,看中了哪柄宝剑?”

    “这把。”象先伸手指着先前他属意的那把宝剑。

    “小郎君,真是好眼光!这剑可是我从西域好不容易寻得的,据说是前朝文成公主下嫁吐蕃赞普时从皇室内库中特意挑选带出的陪嫁宝物。

    我看小郎君器宇轩昂,不过数年定是位扬名天下的英雄人物。正所谓宝剑配英雄,此剑正合着小郎君的气度。要不是我这买卖不大,家中亦有妻儿老母要靠我这没本事的养活,我定将此剑赠予小英雄。”

    那摊主端起宝剑,一顿吹嘘眉飞色舞,八字胡在唇间跳动。

    要不是他这一身胡人打扮、口音怪异,还真叫人当他是茶馆的讲茶博士、梨园的说书先生。

    这段话说出,要叫别人那是半个字也不肯信,但象先听了真是合了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