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金军都看得清清楚楚,就在这个火团坠地的一瞬间,火势猛然间猛烈了数十倍!

    刹那间,那个喇叭口位置上,就燃起了一团两三间房子大小的巨大篝火。

    后路被火墙挡住,现在皮袋胡同里的金军,已经回不去了!

    这个投石机是李慕渊在城里早就预备好的。甚至于它投出来的重物,在金军到来之前就已经早早经过了试射,在射程和落点方面已经校射得无比精准。

    投石机这一次扔出来的,是捆扎在一起的凝固汽油燃烧瓶。它们一落地就立刻摔碎在了冰雪封冻的坚硬地面上。这四十来瓶凝固汽油就开始剧烈的燃烧起来!

    就在这一刻,尸体和乌古孙都是目瞪口呆!

    他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巨大的火团会被对方扔出来,直接落到了金军出发点那个位置。但是他们还是本能的意识到,这件事只怕是要坏!

    果然就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就在火团燃起的那一瞬间,一片略带沉闷的枪声,猛然间开始从城墙下响起!

    只见三十来名身穿着黑甲的敌军士兵,犹如从天而降一般,不知何时诡异的出现在城下。

    就在皮袋胡同尽头处,只见他们手中的枪械喷射着耀眼的火光,眨眼间就冲进了金军刚刚修筑好的巷道里面!

    随即这条巷道两侧的墙壁,就拦住了双方将帅的视线。他们只听能到在皮袋胡同里,连续不断的响起了惊雷一般的枪声!

    这三十名特战队员当然不是从天而降,他们是通过城里通向外面的暗道穿行出去的。到了城外一露面,他们就顺着那条皮袋胡同的尽头处冲了进去

    只见他们四五个人排成一排,正在顺着胡同飞快的向前推进。他们手中枪械迅猛的开火射击,虽然第一排只有五个人,但是他们射出来的弹雨却是无比的猛烈密集!

    此时在他们的手中握着的,是沈墨为特战营战士专门开发出来的近战夜战武器。至今只进行了小规模试生产。是一种还没正式定型的实验测试武器。

    要说这些枪械的原型,正是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近战利器——温切斯特1897s式泵动式霰弹枪!

    这种枪是由约翰.勃朗宁设计,在装备了一战之中的美军士兵之后。它们随即就在战场上获得了一个极为响亮的外号——“战壕扫帚”!

    这种枪在枪管下方的管状弹仓里,能装填五发12号霰弹。它每一次射击之后只要拉动枪管下方的护木,就会有另一发子弹上膛。

    这种短距离近战武器的特点,就是火力极其威猛,除此之外由于它发射的是霰弹,所以它还有着另一个特性——它只要一开枪,就几乎不可能打空!

    由于南宋这个时代的敌军几乎都是身穿战甲,所以沈墨给弹药定型的时候,舍弃了发射更加密集的小号铅弹,而是采用了中号鹿弹。

    这种子弹是花生米大小的圆形铅弹,在每一颗霰弹里面都装着九颗。而且这次沈墨给自己的特战营配发的短管型霰弹枪,还是短管近战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