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一边走,一边把这只野兔子拿起来,顺手就趁热把它的皮剥了下来。

    在这个时节,用不了多久整只兔子就会冻上,到时候皮就不好剥了。

    旁人一见沈墨的手法就能猜到,这小子一定没少干这种事儿。因为平常人生剥一张兔子皮,少说也要一顿饭的功夫。

    可是沈墨干起这件事来的时候,却像是剥开一只香蕉一样利落,这水平要是没有七八十只兔子练手,那是想都不要想。

    就见沈墨把兔子剥完,就将血乎乎的兔子身体扔在了大车上,留着晚上加菜。然后他半跪下来,把安俊的脚抄起来就放在了自己的膝盖上。

    他把这个兔子皮筒儿从中间破开,让它变成了一整张皮毛。然后把这张皮裹在了安俊的小腿上,帮他用腿带子扎好。

    这种皮毛绑在腿上,最适合于来抵挡寒冷和防潮。虽然兔子皮上没有硝制过,但是在这个季节如此寒冷的天气也不至于发臭。

    这样一来,等到他们走到地方的时候,这一天下来安俊身上的热气就会把腿上的兔子皮烤干,到时候这东西也就定型了,以后正好可以给他当成护腿来用。

    此时沈墨做这件事的时候,安俊脸上的神情很难形容。

    这个孩子几乎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但却不代表他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如今安俊心中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只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在沈墨身边,一个个经过的战士却都看着这一幕。

    在这里,墨字营和特战营战士们每一个心里都是清清楚楚。眼前的这位安俊哪怕是换成任何一位百姓,他们这位统帅都会低下头,半跪着去做这件事。

    在他的手上虽然沾满了鲜血,但是他的心里,却藏着一颗柔软至极的心!

    ……

    “你对你弟弟可真好,”这个时候,就见旁边的大眼贼秦鹏一直站在那儿看热闹。他脸上带着几分感慨说道:“我要是有你这么一个哥就好了!”

    “你要是真有这个心思,就管我叫声爹,我保证拿你当儿子那么宠着!”只见沈墨帮安俊绑完了腿带子,调试了一下松紧。然后拍他了一下,示意安俊可以自己走了。

    此时的大眼贼一边擦着鼻涕,一边“哧哧”的笑着。他也知道这位二泥鳅虽然张嘴就什么好话,但是这小子的心眼绝对不坏!

    ……

    当他们继续向前走的时候,这时的王云峰看队伍里的气息有些沉闷,于是向着自己队伍里的秦鹏喊道:

    “大眼儿贼在哪儿呢?眼看着大家都要走睡着了,来,给咱大伙儿唱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