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就答应吧!我家这小姑子,还是个在校生。”唐倩兮连忙帮着童以沫说话。

    费尔南深知童以沫的利用价值很大,于是答应了,便让助理去修改了合同,跟童以沫签了约。

    从今以后的一年内,童以沫每天晚上八点到十一点半之间的时间里,必须唱五首歌,每首歌一百元,一晚五百元。

    不陪酒、不卖身,除了唱歌,不为任何客人做任何服务。

    如果不是唐倩兮罩着她童以沫,这样的合同,费尔南才不会签。

    童以沫本身就长得漂亮,不陪酒,还真有点儿可惜。

    当天,童以沫在会所里便以“小谢”的艺名,再次出道。

    她驻唱时所穿的衣服,全部由唐倩兮提供给她,而为了避免“红颜祸水”,她必须戴上假面眼镜登台驻唱。

    童以沫第一晚的驻唱,刚开口没唱几句,就引来了台下一波小骚动。

    口哨声、欢呼声、鼓掌声……

    大家似乎都很喜欢她的声音。

    费尔南坐在监控室里,看着童以沫在台上的表现,以及听着她婉转动人的歌声,不禁跟候在一旁的唐倩兮感慨道:“你家小姑子真有当歌星的潜质!”

    “怎么?你有认识的熟人吗?要不,捧我家这小姑子当歌手?”唐倩兮逮着机会,就在费尔南耳边煽风点火。

    其实,她这也是为了以沫好。

    以沫留在他们这大城市里,总比会西镇那穷乡僻野的地方去要好。

    “我有意有什么用?你家这小姑子似乎对当歌星不感兴趣。”费尔南双手一摊,无奈地耸了耸肩。

    也对,以沫确实对当歌星没兴趣,如果有兴趣的话,她早就在第一次来这里驻唱的时候,就会跟她这准嫂嫂谈及这方面的想法了。

    但是以沫没有,以沫看起来只想当一名普通的室内设计师,然后嫁一个普通的老公,从此相夫教子,当个贤妻良母。

    唐倩兮从未去真正了解过,以沫为什么会对自己只有如此简单的希冀。

    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以沫最初衷,对“家”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