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思瑾刚从公寓大门出来便觉脖子凉嗖嗖的,她把连衣帽往头上罩,又把外套拉链一拉到头,抬眼看了看阴霾的天,跺了跺脚往停车棚跑。

    陆思瑾有一辆超酷的哈雷,为了买这辆摩托车她把小金库花了个底朝天,所以她现在不能没有工作。

    买这辆摩托车的时候朋友都劝她别买,贵的要死不说,她一个女孩子骑那么招摇的摩托车也不好,何况她还怕冷,大冬天的骑辆摩托那就是在找罪受,可陆思瑾还是义无反顾的买了。

    跨上摩托车,陆思瑾整个人气质都变的不一样,既便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羊羔卷也非常的英飒。

    女孩子骑摩托车,两条腿必须得够长,要不然连地都够不着,陆思瑾164不算高,但长了一双笔直的大长腿,骑在哈雷上刚好脚后跟能踩到地。

    戴上头盔,她从背包里拿出骑车专用的手套戴上,随后插上钥匙,拧开开关,发动引擎,摩托车随即发出轰鸣声,排气管喷出一团白烟。

    陆思瑾听着引擎发出的“嗡嗡”声,嘴角弯了弯,心境又变的松快起来,那一刹突然就不怕冷了。

    把摩托车从停车棚里挪出来,陆思瑾看了一眼腕表,已经八点半了。

    好在,她住的公寓离公司不远,骑摩托车大概也就十五分钟。

    勾起支架,陆思瑾压下腰,两手握住把手,右手拧了拧油门,随后松开离合,摩托车飞驶而出。

    宝蓝色哈雷在灰沉的街道犹如一道亮丽的风影线,引擎嚣张的轰鸣声引的路人纷纷回头看,有几个小年轻见是个女的骑哈雷吹起口哨。

    头盔下,陆思瑾那双杏目炯炯发亮,这辆摩托车她买了快一个月了,每次骑着它的时候她身心还是会亢奋。

    速度与激情,带给她的快感那是汽车跟自行车都无法做到的,她喜欢穿梭在风中的感觉。

    ……

    不到十五分钟,陆思瑾的哈雷稳稳的停在公司楼下,踢下支架,摘下头盔,她很自然的甩了甩长发,随即抬起修长的腿从摩托车上下来,动作行云流水很是帅气。

    门口老保安远远的看着她,轻啧了两声,他想不明白,白白静静的一个小姑娘怎么就喜欢骑那大的摩托车呢?听说那摩托车比小汽车还要贵,他真是无法理解现在的年轻人。

    摩托车边上,停着一辆黑色奥迪Q7,比陆思瑾早到几分钟,驾驶座里的男子接了个电话,因此没有立马下车,等他挂掉手机侧过身准备下车时刚好看到摘下头盔的陆思瑾,那个画面像电影里的慢镜头,等他看清她的脸,握着车把的手顿住。

    陆思瑾把头盔扣在摩托车上,侧过身便对着边上那辆Q7照了照,她那头羊羔卷被头盔压的更加凌乱了,她飞快的捋了捋便往大门口跑。

    车里,俊逸的男子怔怔的看着车窗,眉心微蹙,良久,他才推开车门下车。

    陆思瑾上气不接下气,冲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