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公文行至汉安县寺,请汉安令孔融设法搞定此事!

    一纸文书罢了,惠而不费,何乐不为?

    孔融当然不会去跑腿办事儿,几句夸赞,就支使文呈去具体落实上级精神。

    文呈趁机讨来了亭舍重建、亭长亭父等职位的任命权。

    犍为郡、益州,都巴不得由汉安、南安县自己承担重建亭台的巨额费用;

    至于那些百石吏的任命权,就当是给二县出钱又出力,给他们一点点补偿。

    官职忒小,卖不了多少钱;比起重建花费的巨资而言,九牛一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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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安之事,进行的异常顺利。

    后世宋江有云:杀人放火金腰带——造反,不就是为了被招安么?

    为了没收掉豪强大户们的家产,龚虹每攻破一家大宅子,就会逼迫豪强们写下「供状」:

    张三检举是李四勾结了蛮人,前来劫掠;其目的,就是为了吞并自己的田产!

    王麻子检举,是张三勾结蛮人,就因为两人在同一个乡,互相别苗头、彼此看不顺眼…

    李四有供词揭发,是王麻子勾结的蛮人…

    如今,这些张三李四王麻子,都死了个干干净净!

    可各自的“供状”还在,都被汉安县、南安县官府,认定这些人引狼入室、勾连蛮夷入侵,属于“灭三族”的「谋逆造反的不赦之罪」!

    既然是「抄家灭门、夷三族」的大罪,那些死光了嫡支的豪强大户家的家产,旁支子弟们躲都躲不及,哪敢凑上去继承家当?!

    钱帛已经被蛮人席卷一空;

    剩下的土地、山林、宅院、店铺、河滩、池塘、磨坊、采石场、果园、茶园、石灰窑、陶窑……

    当然是官府接盘、一律“收归县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