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草原男子从小就跟战马打交道,除了吃喝睡以外,其他大部分时间,草原的儿女都差不多是在马儿都背上度过的。

    因此,洪养堂他们想要彻底在草原上立足,那么他们就必须要懂得马匹上作战。

    花费了将近一年多的时间,洪养堂麾下也终于有了一支一千多人规模的娴熟骑兵,这也让洪养堂他们在对外作战时有了更加强大的手段。

    “嘿嘿嘿,西北戈壁滩附近新近搬迁过来一支蒙兀儿部落,人口虽然不算太多,但是他们部族当中的牛羊却是不少,要不咱们这回就去搞他一搞?”

    心腹大板牙被洪养堂点破了心思,却也不怕,干脆地说出了自己的目标。

    “等回去以后,咱们好生商议一下,了解其中虚实再说!”

    洪养堂不置可否,轻悠地回了两句之后,脚下一夹马腹,心爱战马便心领神会一个纵身加速,渐渐脱离了身后将士的行列。

    “等等咱们,将军!”

    不是所有战士的战马都跟洪养堂麾下战马一样神骏的,在洪养堂战马加速以后,他背后马队越来越长,在夕阳都照应下,如同一道长蛇。

    越是在草原上生活,越是能感受到大自然所赋予大漠草原的苍茫生机,以及自由神采。

    随着麾下将士的数目越来越多,洪养堂这一部农民军偏师,从之前的四五千人,渐渐壮大到了将近万人的地步,成为河西走廊这片草原当中一个不大不小的势力。

    之前在洪门之时,年轻的洪养堂接受了洪门一番教育之后,除了一腔年轻人都热血之外,再无其他杂念;随后被谍战所相中,接受了谍战所一番培训之后变被派往农民军中,成为洪门安插在农民军中的棋子。

    经过自己的努力,以及洪门总部从旁协助,很快洪养堂便爬到了农民军一个中层将领的位置。

    不过手中虽然有了数千农民军将士,可是不管事从兵员素质来说,还是农民军规模来说洪养堂所部在农民军中都实力,那可真是一点都排不上号的。

    因而,他还是只能看别家统领都眼神行事,作为农民军中的炮灰队伍,每每好不容易拉拔起一支队伍出来,就被农民军诸如过天星混天星等将领派去打先锋,一战下来几乎又是被明军打成一个光杆司令。

    之前洪养堂有意掉队,脱离李自成主力部队的掌控,其中既有洪门情报支援的关系,让他能够辨识前方的危机;同时他也是希望能够摆脱这些草头军出身的农民军将领都摆布,不让自己苦心孤诣拉扯起来的军队,一次次被人当做炮灰给填了明军的刀口。

    在这片混乱草原上厮混来的一年有余,洪养堂终于体会到独掌大权的那种快感,同时也感受到生杀予夺的强大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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