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佳於削肩细腰,身材无可挑剔,简直就是个衣服架子,不管什么衣服,穿在她身上都显得特别合适。

    “你怎么在看男装?”

    向佳於突然发现,冯晓雨在挑男装,她们出来逛街,难道不是给自己买衣服吗?

    冯晓雨随口说道:“朱达贵过两天面试,拜托我给他挑两套衣服。”

    向佳於打趣道:“你帮他挑衣服,这不是女朋友做的事吗?”

    冯晓雨马上转变话题:“呸呸呸,我这是热心好不好?佳於,那块三万多的吊坠,你真的不要?我可看出来了,表面上是朱达贵买的,实际是谭华才买单。”

    向佳於不由得看了谭华才这边一眼,轻声说道:“不管是谁买的,我都不能要。你也别帮他们,那就是个烫手山芋,看他们怎么收场。”

    朱达贵买这块吊坠时,就知道向佳於不会要。如果她是个贪慕虚荣的人,现在已经名牌傍身了。之所以会买,既是谭华才的要求,也是想给朱燕英送个礼物。

    以他现在的条件,给朱燕英送块帝王绿都没问题。在没报父仇前,他不想让自己成为焦点。

    冯晓雨给朱达贵买了套正装和休闲装,朱达贵身材匀称,衣服穿在身上就像量身定制的一般。

    考虑以朱达贵的经济条件,刚刚又买了件三万多的吊坠,冯晓雨没给他买太贵的。

    “逛一上午了,中午吃什么?”

    谭华才马上提议:“吃火锅。”

    他知道向佳於喜欢吃火锅,今天来逛街,不就是陪向佳於吃火锅的么?

    “朱达贵,你这吊坠是谭华才让买的吧?”

    冯晓雨不愧是八卦之王,趁着去火锅店时,轻声问朱达贵。

    “你能不能让向佳於收下?华子说了,十次宵夜。”

    冯晓雨心动了:“十次宵夜?我再做做工作。”

    对一个吃货来说,十次宵夜的诱惑太大了。

    “刚才你跟冯晓雨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