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亲眼所见,怕是没人会相信吧!

    欧yAn夫子再看向盛沅沅,她点点头表示同意。

    随即盛沅沅的大作被展览出来,这本是一件好事,盛沅沅却羞得满脸通红,诗是她自己写的不假,但这个字吧……

    “哈哈哈!”果然有人嘲笑开了,“这真是盛大小姐的字?也太难看了,说是用脚写的我都信,哈哈哈!”

    盛沅沅:“……”

    那能怎麽办呢?她一个现代人何时用过毛笔?能写的让人认识都就不错了,还指望写出工工整整的蝇头小楷吗?

    欧yAn夫子的脸sE也不太好看,“只看诗便是。”

    “半江残红照孤亭,风劲荷动涟漪静,我yu渡桥亭中去,又恐惊扰雁孤行。”

    情景交融,以景抒情,情景融为一T的确不错,全场鸦雀无声。

    先前质疑盛沅沅的那位马公子也没了动静,又默默坐回去。

    “既然大家心服口服,我自不用多说什麽。”欧yAn夫子露出满意的笑容。

    “但说实话,盛大小姐的字确实没法恭维,若盛大小姐有空是该好好练练了。”

    “谨遵夫子吩咐。”盛沅沅起身行礼,心中却暗暗吐槽。

    与她一同在皇家书院学习的,哪个不是练了十几年的楷书?

    而她呢,这怕是盛沅沅有生有来第一次m0毛笔,没写成狗爬字就已经很努力了。

    若非盛沅沅方才看到那一只大雁,只怕她到现在都憋不出个一二三来。

    最重要的是,今天天气时辰都很给力。

    朝yAn初升,天气晴朗,说盛沅沅占了天时地利人和也不为过,而这首诗也几乎搜刮了她肚子里所有的墨水。

    一共四场b赛,盛沅沅已胜了三场,最後一场参不参加都无所谓。

    众人散去,盛沅沅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来到欧yAn夫子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