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这家伙,早上跑去哪儿了?”

    叫住谷辰的,是一位身着浅绿绸服、把黑发绑成马尾辫的妙龄少女。少女从脸庞来看莫约十五六岁,而身材则相当娇小。哪怕踮起脚尖大概也只触到谷辰肩膀的身高,让谷辰不得不略略低头和她对话,但此举好像被对方当成冒犯。

    “你那什么眼神!?在心里偷偷骂我矮冬瓜吗?”

    “……不,没那回事。”

    谷辰在心里苦笑出来。应该说真不愧是执掌一方分社的商主吗?少女尽管身材娇小,但叉腰瞪人的架势却相当有魄力。

    眼前马尾辫加矮冬瓜的魄力少女,名叫“白明华”,乃是日升昌商社之黎阳分社的负责人。日升昌代代由白家执掌,而白明华不仅是分社长,同时还是白家当家白老的义孙女,故而掌柜伙计都用“小姐”来称呼她。

    至于救起谷辰的那位好心的少爷,乃是日升昌总社的公子。只是其目前因故不在黎阳城,因而谷辰便转而接受其妹白明华的“照料”。虽然以当事人的角度来看,与其说是“照料”,不如说是“监视”加“指使”还更加妥当。

    “我去城里逛了逛,小姐。”谷辰略无奈地回应着。

    “到城里逛?笨蛋吗?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啊!?”

    白明华用与其矮冬瓜全然不符的气势喝斥着谷辰。“像你这样来路不明的家伙,可是府兵盘问的重点哦!要是出了什么问题连担保的日升昌都会被追究责任,知不知道啊?没事给乖乖在仓库呆着,别到处乱跑!”

    (要说知道当然是知道……)

    谷辰默然。白明华说得倒也没错。

    这座黎阳城是商离国的南方重镇,管理相当森严。像谷辰这样既没路引又没执牌的家伙照理说根本不被允许进城,但幸好日升昌在黎阳城颇有人脉,在白少的好意下,谷辰才得以用“流民”身份入城庇护。

    只是按府司规定流民若在城内犯事,监护人也要连带受处罚,因而谷辰对白明华的喝斥也无法反驳,只好边翻白眼边点头回应。

    “真是抱歉呢,有劳小姐费心了。”

    “态度端正点笨蛋!你知道那瓶凤凰灵水究竟值多少钱吗?”白明华瞪着谷辰,摆出想狠狠咬他口的神情。“本来那瓶灵水应该摆在分社当镇店之宝的,却被用在你这样的家伙身上!托你的福,分社本月铁定是赤字见红了!”

    “就算你这么说,我当时也没法柜绝的好吧?”

    谷辰无奈地耸耸肩膀着。

    虽然由当事人来说有些奇怪,但他其实还蛮能理解眼前少女的。

    毕竟“凤凰灵水”是黎阳分社好不容易才弄到的镇店之宝,却在运输途中被总社公子给擅自用掉。区区分社长的白明华当然无法去追究总社公子的责任,而结果收拾烂摊子的任务全落到了小姑娘的头上,其遭遇不可谓不令人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