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作为一县的父母官,仁仲想要在两天内筹措二十万两白银,也是非常困难的。

    但这只是通常情况下。

    当仁仲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弄到这些银子的时候,这件事也并非不可能。

    其实连仁仲自己都弄不明白,一向还算清廉的他,为什么会对这桩生意如此热心,甚至是如此狂热呢?

    他并不知道后世的一句名言: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会有人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

    而这桩生意的利润至少是十倍的利润!

    更何况这不是个小数目,若是做成了,他仁仲立刻会成为大明首富!

    仁仲其实已经被耀眼的财富迷住了心窍,已经丧尸了理智。

    只是他身陷其中,而不自知罢了。

    仁仲回到太平县城后,立刻便开始筹款行动。

    他只找了两个人。

    一个是太平县首富。

    另一个是孟良军,孟千户。

    太平县首富徐满亭家财巨万,十万二十万两银子对他来说没有任何问题。

    而孟千户,仁仲非常清楚他的家底,这些年他到处剿匪混水摸鱼,再加上吃空饷,克扣钱粮,至少也攒下了近十万两白银。

    仁仲这钱也不是白借,他把一对精美的水晶杯,给徐满亭和孟良军两人一人一个。

    同时他还向他们许诺了高额的利息,一个月之内,连本带息双倍奉还。

    孟良军原本是不太相信仁仲的,他刚刚坑了自己五十个火枪兵,防仁仲像防小偷一般,他以为仁仲这回又是不安好心。

    仁仲以三寸不烂之舌,软磨硬泡,动之以情,晓之以利,甚至还道:“本官这次找到你,是本官对上次之事深感愧疚,若不然,本官才懒得理你!想赚这笔银子的人多了,若不是看在你我多年交情的份上,本官才不想便宜你这老憨货!”

    其实这还真是仁仲的真心话,他是真的看在他俩交情深厚的份上,想让孟良军也小赚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