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秦朝见阿碧的刺绣技巧在短短几天内进步不少,明知故问道:“看来你找了个厉害的师傅,不介绍一下吗?”
阿碧苦笑道:“小婢早就想给公子介绍,只是她与小婢的名字相同,介绍起来很别扭,不好开口。”[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秦朝笑道:“你还说不好开口,这一句话不就全说清楚了吗?她和你同名,都叫阿碧,很简单嘛!”
阿碧脸色更苦,小声道:“在公子眼里天大的事情都很简单,小婢哪里能?”
秦朝道:“你能否邀请她来教婉清刺绣,不能再让她霸占厨房了,我现在倒是不怕,喝些水,吃些水果就行,就怕苦了你们。她那些饭菜,闻了都对大家身体很不好,别说吃。”心想:做不好,却偏偏较上了劲,何必呢!但没这股劲,木婉清就不是木婉清,我还会喜欢她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虽然是一个很痛苦的阶段,却只有勇敢地经历过,吃了这种苦中苦,才能突破为那种人上人。若轻言放弃,她与普通大众有什么区别?
心里不希望木婉清放弃,却不好与阿碧说,口是心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却并不觉得这么做不对,不然就不会做。
一个人散了会儿步,远远听到王夫人轻轻的脚步声,连忙躲避开。他知道王夫人找他没什么好事,最近为了套取他变回少年之身的秘密,做梦都想变回少女之身,简直无所不用其极。不止王夫人一个人想,李嬷嬷照样想,只是不敢明着向他讨。其她女人都很想得到这个秘密,只是没她们那么地迫切。阿碧还曾问他是否能从小变大,说想提前见识一下自己长大后是什么模样?阿燕一个人自言自语,说想变回处女之身,做他的女人,被他超强的耳力给听见。
不但女人想,秦夕阳同样很感兴趣,最近在努力研究金刚不坏体神功,想自创一门不是童子功的金刚不坏体神功。
秦朝很苦恼自己的少年之身,众人却都羡慕得要命。他都不敢跟大家提自己的苦恼,怕被喷一脸的口水。
为了避开王夫人,秦朝干脆走出了家门,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到了‘松鹤楼’前,见两名店伙计正在大声呵斥一个衣衫褴褛、身材瘦削的少年。那少年约莫十五六岁年纪,头上歪戴着一顶黑黝黝的破皮帽,脸上手上全是黑煤,早已瞧不出本来面目,手里拿着一个馒头,嘻嘻而笑,露出两排晶晶发亮的雪白细牙,却与他全身极不相称。眼珠漆黑,甚是灵动。
一个店伙叫道:“干么呀?还不给我走?”
那少年道:“好,走就走。”
刚转过身去,另一个店伙叫道:“把馒头放下。”
那少年依言将馒头放下,但白白的馒头上已留下几个污黑的手印,再也卖不得。
一个伙计大怒,出拳打去,那少年矮身躲过。
秦朝觉得这画面很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而且还不止一次,心中一动,抢上去拦住,笑道:“别动粗,算在我帐上。”捡起馒头,递给少年。
那少年接过馒头,道:“这馒头做得不好。可怜东西,给你吃罢!”丢给门口一只癞皮小狗。
小狗扑上去大嚼起来。
一个店伙叹道:“可惜,可惜,上白的肉馒头喂狗。”
秦朝愣了愣,先前的感觉越来越清晰,却不知差了什么,不得全貌,此时他肚中一点不饿,脚下却不由自主往店里面走,找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叫了一杯‘碧螺春’,见那少年跟了进来,侧着头望着自己,便多叫了一杯,招呼道:“想吃什么自己叫。”转头对店伙计道:“他点什么都算我帐上,只管上,别多问。”见店伙计张嘴想说什么,忙取了两颗金豆子抛去,不客气道:“快走,快走,别打扰我们。”
阿碧苦笑道:“小婢早就想给公子介绍,只是她与小婢的名字相同,介绍起来很别扭,不好开口。”[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秦朝笑道:“你还说不好开口,这一句话不就全说清楚了吗?她和你同名,都叫阿碧,很简单嘛!”
阿碧脸色更苦,小声道:“在公子眼里天大的事情都很简单,小婢哪里能?”
秦朝道:“你能否邀请她来教婉清刺绣,不能再让她霸占厨房了,我现在倒是不怕,喝些水,吃些水果就行,就怕苦了你们。她那些饭菜,闻了都对大家身体很不好,别说吃。”心想:做不好,却偏偏较上了劲,何必呢!但没这股劲,木婉清就不是木婉清,我还会喜欢她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虽然是一个很痛苦的阶段,却只有勇敢地经历过,吃了这种苦中苦,才能突破为那种人上人。若轻言放弃,她与普通大众有什么区别?
心里不希望木婉清放弃,却不好与阿碧说,口是心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却并不觉得这么做不对,不然就不会做。
一个人散了会儿步,远远听到王夫人轻轻的脚步声,连忙躲避开。他知道王夫人找他没什么好事,最近为了套取他变回少年之身的秘密,做梦都想变回少女之身,简直无所不用其极。不止王夫人一个人想,李嬷嬷照样想,只是不敢明着向他讨。其她女人都很想得到这个秘密,只是没她们那么地迫切。阿碧还曾问他是否能从小变大,说想提前见识一下自己长大后是什么模样?阿燕一个人自言自语,说想变回处女之身,做他的女人,被他超强的耳力给听见。
不但女人想,秦夕阳同样很感兴趣,最近在努力研究金刚不坏体神功,想自创一门不是童子功的金刚不坏体神功。
秦朝很苦恼自己的少年之身,众人却都羡慕得要命。他都不敢跟大家提自己的苦恼,怕被喷一脸的口水。
为了避开王夫人,秦朝干脆走出了家门,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到了‘松鹤楼’前,见两名店伙计正在大声呵斥一个衣衫褴褛、身材瘦削的少年。那少年约莫十五六岁年纪,头上歪戴着一顶黑黝黝的破皮帽,脸上手上全是黑煤,早已瞧不出本来面目,手里拿着一个馒头,嘻嘻而笑,露出两排晶晶发亮的雪白细牙,却与他全身极不相称。眼珠漆黑,甚是灵动。
一个店伙叫道:“干么呀?还不给我走?”
那少年道:“好,走就走。”
刚转过身去,另一个店伙叫道:“把馒头放下。”
那少年依言将馒头放下,但白白的馒头上已留下几个污黑的手印,再也卖不得。
一个伙计大怒,出拳打去,那少年矮身躲过。
秦朝觉得这画面很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而且还不止一次,心中一动,抢上去拦住,笑道:“别动粗,算在我帐上。”捡起馒头,递给少年。
那少年接过馒头,道:“这馒头做得不好。可怜东西,给你吃罢!”丢给门口一只癞皮小狗。
小狗扑上去大嚼起来。
一个店伙叹道:“可惜,可惜,上白的肉馒头喂狗。”
秦朝愣了愣,先前的感觉越来越清晰,却不知差了什么,不得全貌,此时他肚中一点不饿,脚下却不由自主往店里面走,找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叫了一杯‘碧螺春’,见那少年跟了进来,侧着头望着自己,便多叫了一杯,招呼道:“想吃什么自己叫。”转头对店伙计道:“他点什么都算我帐上,只管上,别多问。”见店伙计张嘴想说什么,忙取了两颗金豆子抛去,不客气道:“快走,快走,别打扰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