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总算是处理好了。

    养肥了的野兔性子还是那么野,蹬腿的时候沈觉明显感觉到比起之前那只兔子,力气大了不少。

    沈觉把挖掉的内脏包在芭蕉叶子里递给李成新。

    “老李,帮忙埋一下。”

    “嗯,好。”

    李成新应声拎上工兵铲,往林子里去了。

    掩埋内脏之类血腥的东西李成新是知道的,埋得越深,吸引来野兽的几率也就越小,居住在附近的人也越安全。

    李成新挖坑掩埋搞定之后,起身拍拍手从林子里走了出来。

    沈觉手里的野兔也都里里外外洗净,血水顺着河流的方向向下游流去,被汇聚来的河水冲散开变成粉红,继而透明。

    “心悠,走啦!”

    沈觉朝上游方向喊了一声,裴心悠闻声,拉着姚云儿一道回去了。

    “你这兔子皮倒是剥得越发干净利落了。”

    裴心悠瞅了一眼沈觉手上拎着的皮毛,不冷不热的说道。

    嘿,这是夸我呢,还是讽刺我越发冷血了?沈觉心道。

    “也还好,兔子养肥了,使得上手。”沈觉随口说道。

    “嗯,看上去确实比之前的个头大了不少。”

    “怎么样心悠,晚上打算怎么吃?”

    差不多也是饭点了,沈觉和李成新奋力赶工了一天,早已经是饿了的。

    “就烤着吃吧,想不到其他吃法了。”

    确实,兔子原本也没什么味儿,是特别没有骨气的肉,和猪肉一起做就是猪肉味,和鸡肉一起做就是鸡肉味,不管是炖还是煮味道都会过于寡淡,也就只能烤着吃了。